塔城地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地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2年2月27日至3月18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地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5月12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地区工商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和“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检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及完成时限,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工商联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工商联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论述,规范开展中心组学习。二是以工商联换届工作为契机,敦促托里、裕民、和布克赛尔三个县工商联完成了“一个设立、五个有”建设,积极申报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工商联机关学习制度,规定每月开展一次业务知识集体学习,通过集体学习、专题测试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
2.压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一是开展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能力。召开了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制定了《地区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措施》和《塔城工商联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二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梳理工作秘密事项和清单,对本单位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按保密要求进行分类登记,张贴标识,建立了登记管理台账,目前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次,进一步加大了保密工作管理力度。
3.加大调研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一是积极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后走访七个县市,召开座谈会7场次,近百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撰写了《关于塔城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并上报地委。二是党组会议研究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讨论通过了《塔城地区民营企业融资情况报告》,向地委提出4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4.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一是认真落实与民营经济人士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制定了《2022年地区民营经济人士谈心谈话活动方案》,通过日常走访、面对面座谈、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地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撰写了《2022年塔城地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报告》。二是加强宣传,注册了“塔城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思想政治引领相关内容及惠企政策等动态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线上学习。三是开展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地区民营经济人士培训,重点向地区民营经济人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地、县两级共160人参加了培训。四是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参政议政,2022年,地区民营经济人士围绕“两个健康”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交议案提案40件,均收到各县(市)人大、政协答复。
5.加强基层商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对基层商会组织的指导力度,印发《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及商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等规范制度,引导商会组织建立现代化法人治理体系。指导5名商会组织发起人规范商会章程,对接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程序。二是积极培育发展新商会组织,地区辽宁商会已在地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召开塔城地区辽宁商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商会理事会和领导班子。
6.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一是向民营企业印发《地区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倡议书》,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二是会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塔城地区万企兴万村定点帮扶方案》,引导54个企业定点帮扶5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形式参与乡村振兴。三是组织地县两级工商联干部14人参加“万企兴万村”工作台账管理网上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台账管理水平。
(二)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提醒等工作,扎实推进党组主体责任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对党组和第一责任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三是党员干部和科室结合工作岗位和工作分工情况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党组书记逐一审核把关。四是开展专题学习,掌握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流程,对本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自查。
2.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周集体学习一次,由分管领导对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二是修改完善地区工商联学习制度,将干部撰写学习交流发言、心得体会审核把关等内容列入制度。三是对巡察中发现学习存在应付的一名干部运用了“第一种形态”处理。
3.主动担当作为。一是召开塔城地区工商联五届一次执委会,讨论通过《塔城地区工商联(总商会)会员缴纳会费暨使用管理制度》,做好会费收缴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塔城地区总商会会费收支管理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会费“取之于会、用之于会”,做到规范支出。
4.严格履行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党组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二是对照整改台账,党组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整改汇报的方式,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到基层商会开展日常党务工作检查,对巡察整改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三是制定党组班子成员包联县(市)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切实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联党总支和商会党组织的督导检查力度,做到常态化开展党务工作检查。二是召开商会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地区工商联党总支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半年商会党建工作。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了学习,明确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为年底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奠定基础,严格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
3.加强督促指导商会党建工作力度。一是组织本单位党建联络员参加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指导商会党组织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目前已开展指导5次。三是邀请地直机关工委对商会支部日常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各商会党支部均能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三、夯实责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坚决把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工商联工作的政治准则和自觉行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正确导向。
(二)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带领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积极反映企业诉求,指导和支持民营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地区工商联党组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整改落实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把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升级为制度机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为持续推进工商联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83901;通信地址:塔城市建设街28号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政协工委机关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700;电子邮箱:305048105@qq.com。
中共塔城地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