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塔城地区各职业学校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近年来,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塔城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目前,全地区共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塔城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所,其中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所(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治区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所(地区师范学校、地区卫生学校),分别在塔城市、额敏县、乌苏市、沙湾市、和布克赛尔县。各职业院校分别开设农林牧渔、装备制造、旅游等9大类23个专业,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平均每年培养合格技能人才0.2万人,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秋季职业学校招生已经开始报名,欢迎各位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塔城地区各职业学校,国家政策支持全体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多样化成长,通过“三校生高考”中专升大专、直升专考试、大专考本科等方式,让职业学校学生“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按照自治区、地区有关职业学校招生文件精神,塔城地区已经全面开展2022年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工作。
一、资助政策。国家和自治区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除乌苏市、沙湾县两个非边境县、贫困县外,其他县(市)均享受每生每年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免费政策;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2000元划拨。根据《塔城地区推进“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和毕业后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塔城地区财政给予塔城地区户籍应届毕业生每月300元生活补助,对家庭困难“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在交通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给予技能鉴定费三年每生300元免费补助。乌苏市、沙湾县“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住宿费和教材费(每生每年900元)由县(市)财政予以解决。
二、就业政策。有招生入口,就有安置就业出口,根据《塔城地区推进“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和毕业后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由地区人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地区教育局、经信委、商务局、民政局、发改委、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配合单位,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切实解决学生、家长顾虑。
三、预警提示。塔城地区发出招生预警提示,提示初高中毕业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了解教育部、教育厅、学校官方网站或公众号有关招生政策,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可以及时向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毕业生及家长均可查询: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
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zzzk.html)
提醒广大初高中毕业生及家长,报考、择校,请查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公布的具备招生资质的中职、高职学校。塔城地区咨询电话:0901-6269886、6232500(教育综合科成教)
附:2022年塔城地区各职业学校招生人员通讯录
2022年塔城地区各职业学校招生人员通讯录7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