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拟取得相应系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拟通过授予、认定、初定各系列专业相应等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
工作日12月14日—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901-6221579
附件:1、拟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2、拟授予研究生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3、参加“访惠聚”驻村连续三年考核优秀 拟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塔城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参加“访惠聚”驻村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拟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名单.xls拟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名单.xls
拟授予研究生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