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1]64号)要求,经塔城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经广泛推荐、审核,拟向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如下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参评对象(1个)
托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个)
刘卫民 塔城地区乌苏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9月15日。公示期间,塔城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对以上推荐对象的意见和情况反映。
监督电话:0901-6223804
塔城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