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地区红十字会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社会公开稿)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1年7月2日,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艳艳代表巡察组向地区红十字会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荣远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行署副专员阿里就地区红十字会党组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1年4月23日至5月1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区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地区红十字会党组工作汇报和组织人事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地区红十字会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艳艳同志在反馈时提出,近年来,地区红十字会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提升“三救”(救援、救灾、人道救助)质量,稳步推进“三献”(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行职责有差距,开展应急救护工作不深入,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有盲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还有不足,工作作风还有差距,警示教育有欠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不深入,指导机关支部工作还需加强。
刘艳艳同志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二是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基层红十字会组织、阵地、工作有效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之真正成为推进红十字事业的有效手段;四是进一步严肃巡察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李荣远同志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巡察整改政治理念;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三是强化整改监督,形成巡察整改政治合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当前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地区红十字会党组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推动整改落实,以推动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塔城国家级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贡献自身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阿里同志要求,一是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压紧压实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三是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巡察整改融入地区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周宏表示,对地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们诚恳接受,并将深入剖析、反思,扎实落实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认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推动地区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将整改过程融入到推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中。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生命线”,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坚不可摧的意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地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等共13人参加了会议。
塔城地区红十字会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