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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地震局党组关于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2021-01-08 11:34:12 点击:[] 字体:

(社会公开稿)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6月9日,地委第五巡察组对地区地震局党组进行了为期30天的政治巡察,9月4日,地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震局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紧扣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0年12月,1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中央、自治区防震减灾决策部署打折扣”方面

1.针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震减灾重要论述不深不透,贯彻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结合地震局工作实际完善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震减灾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内容,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在年度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震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措施。二是按照地区行政公署要求,督促塔城地区各县(市)明确了防震减灾工作分管领导、工作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了工作机构。三是今年下半年对各县(市)防震减灾工作和下属台站建设调研开展多次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组织塔城地区各县(市)分管领导、业务人员进行了防震减灾工作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县(市)抓好防震减灾业务工作,提高了专兼职防震减灾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针对“总目标意识树的不够牢”的问题

一是落实了每周四党支部干部理论学习,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督促教育全局干部进一步树牢总目标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二是制定“民族团结一家亲”及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办公室统一安排,开展活动,民族团结工作有序推进。

3.针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地区地震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工作岗位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测温、消杀、登记管理和宣传防护工作,进一步压实防控工作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负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对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防疫措施都能够完全落实到位。

4.针对“防范化解预警观测风险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协助自治区地震局加快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塔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地震预警观测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在沙湾县政府的积极配合下,收集了相关的地质资料,通过主动向自治区地震局请示汇报,目前自治区地震局已在沙湾温泉(新25泉)地震综合观测站实施改造项目。三是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等科室通过积极参与地委党校、沙湾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授课的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5.针对“履行地震观测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已经修订完善《地区地震局台站巡检制度》,落实了对新25泉观测站每日数据观测和新26泉观测站、城西观测场定期巡检的要求。按照台站巡检制度要求,每周对新25泉观测站、新26泉观测站进行一次常规巡台,出现数据异常、仪器故障、供电中断等特殊情况下随时巡台,全面落实了台站巡检工作。

二、“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四风四气’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针对“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缺乏真抓实干精气神”的问题

一是地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人员已参加了地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待自治区司法厅审核通过后,我局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人员将取得行政执法证,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防震减灾工作自查的通知》,县(市)地震工作部门对辖区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2306-2015)执行情况,重点对学校、医院、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自查,建立了建筑物抗震设防情况数据库,为有效化解重特大地震灾害风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制定地区地震局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

2.针对“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对防震减灾助理员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确定了各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修订完善《地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管理办法》和《地区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健全管理、培训、激励机制,11月上旬完成了对全地区宏观观测哨的年度绩效考核。三是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建立了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宣传网人员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和联系。

3.针对“防震减灾宣传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结合“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大节点,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二是与塔城日报社达成共识,在《塔城日报》开设防震减灾宣传专栏,定期宣传防震减灾知识。三是购置了印有防震减灾宣传内容的鼠标垫、环保手提袋、围裙、折页等宣传品,增加了防震减灾宣传品种类和数量。待疫情结束后,即可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四是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党校活动,目前已在地委党校和乌苏市委党校、沙湾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开展讲座3次,受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近600名。五是积极与设备安装方联系,争取尽快对地区和乌苏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产品进行更新,提高宣传效果。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地区相关规定,停发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台站津贴,同时对2015年5月5日(机构编制方案印发之日)以后台站津贴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清理,涉及人员已将全部应清理的津贴全额清退并上缴地区纪委。三是对2016年以来公款支付的扫雪费、洗车费已按照整改要求,由干部职工归还了费用并上缴地区财政局。四是违规公款支付的私家车油费和过路费已经清退并上缴地区纪委。同时制定了《地区地震局应急公务租车管理办法》,明确应急公务租车适用范围、租车程序,坚决杜绝再出现程序性违规。五是经与自治区地震局财务处联系,自治区地震局财务处出具了公函,对慰问金发放问题作出了说明。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监督,研究制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并已向地委组织部报备。严格执行“四不直接管”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近期两笔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及空编人员的选调等事宜,均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内控工作,除上级明确要求的涉及保密、疫情防控等方面特殊需要的紧急支出以外,单位开展其他工作所需物品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和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对2017年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购置的职工值班服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坚决杜绝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擅自采购的现象。

三、“党建工作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缺失”方面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调整地区地震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地区地震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塔城地区直属党(工)委(党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选齐配强支部委员,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二是经请示沙湾县机关工委,我局党员集中在机关党支部参加活动,不需要设立党小组;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党组织生活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按照规范开展好“三会一课”,实事求是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二是制定了《地区地震局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并指定专人做局党组会议记录。三是制定完善了《地区地震局主题教育3项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完善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明确了在本地居住的退休党员至少每月来单位参加1次党组织生活,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履行请假手续,防止失管漏管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了集中学习、谈心交心、征求意见、材料审核等准备工作,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坦诚相见,自我批评不避重就轻,相互批评敢动真碰硬,面对批评照单全收,真正达到通过会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工作要求,将党组成员分工情况及时向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报备并严格执行。三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研究《地区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并严格执行。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相关规定,对全局科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自查。报请地委组织部启动试用期满干部转正考核程序,对考核合格的干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干部配备工作,结合干部试用期满转正工作,纠正了违规超值数配备干部的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5.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培养缺乏长远规划”的问题

一是调整地区地震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继续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每周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业务强化学习。三是制定地区地震局专业人才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工作方案,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合理分工,用其所长,为想干事的专业人才搭建施展才干的平台。同时改善单位办公和住宿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主要领导与专业人才谈心谈话,关心专业人才的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达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目的,确保专业人才队伍稳定。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制定了局党组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每半年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科室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引导大家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石河子周总理纪念碑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升廉洁从政教育效果;开展了两次廉政党课,机关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党纪党规学习,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只是初步的。下一步,地震局领导班子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总目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把巡察整改与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地区地震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01-6262956,电子邮箱:1624254191@qq.com,收件地址: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行政公署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中共塔城地区地震局党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