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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7-14 17:13:29 点击:[] 字体:


根据地委统一要求,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3月2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区安监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3月2日巡察反馈会后,即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王革新同志作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以诚恳接受、认真整改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坚决抓好巡察全面整改。局党组班子成员仔细“对账”、认真“领账”,抓紧抓实分管的整改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集中研究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5月19日,局党组听取了局整改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并进行了集体讨论,审议通过了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二)深化思想认识。地区安监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地区安监局党组认为,这次巡察是对地区安监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巡察组对我局存在的问题找得准,对原因症结分析得透,为我局全面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和重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必须从抓党组书记、从抓党组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做起,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坚定不移地在地区安监局机关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优秀答卷。



(三)层层夯实责任。地区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严明组织纪律,不断从政治和大局上找差距,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逐项逐条对照梳理。把地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大类、20个问题,制订了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项对账销号,各责任人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覆盖,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带动下,经过一级抓一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举措,有规定时限的基本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作为长期整改任务的,都制定了工作推进方案,责任落实到人。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弱化中存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调整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党建和分管工作汇报并进行点评,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内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目前都已进行过1次,效果很好;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和检查1次分管科室和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并把分管领域党廉工作情况在2017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中体现,目前已进行过1次,效果很好。通过整改工作,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更加坚定坚决,对“学、转、促”专项活动的重视程度大为提高,措施更加到位,效果更加明显。针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的问题,制定了《塔城地区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党建的总体布局,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目前已进行了2次专题研究,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对地委扩大会议和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均作了具体安排部署。针对履行党组工作条例不规范,学习、宣传党的理论不全面的问题,根据党章第四十六条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在党组会上3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在局党组会议上安排部署机关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由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负责组织落实完成。针对贯彻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的问题,局党组班子成员在指导、检查科室工作时,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要内容,检查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局内严格要求、遵章守纪的氛围逐步形成。



2、针对党的建设缺失中存在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工作,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增强地区安监局党组、党支部的凝聚力,实现组织生活正常化;机关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党支部支委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目前已召开了2次会议,党组书记经常性检查督导党支部工作,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日常组织生活,让每名党员增强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主动性、自觉性。针对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档案材料严重缺失的问题,已派支部宣传委员到地直机关工委进行学习,严格按照地直机关工委制定的《手册》填写要求,不管是学习还是参加活动,都做到记录详实;支部记录手册实行每月由支部书记签阅评价制(支部书记于2017年3月被抽调地区“学、转、促”办公室),每半年将由党组书记签阅评价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已安排支部组织委员查找收集机关党支部的档案材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多次在行政会议上研究党的建设相关工作的问题,规范了会议记录,根据不同的会议、不同的议题有专人记录,详细准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每个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确保记录有痕迹,责任可追溯;在召开不同会议时,提前告知负责会议记录人员议题内容及背景情况,尽量做到准备充分、心中有数,在记录时择要而记,忠实于与会者发言的原意,使会议记录工作更加规范化。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不够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组领导班子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机关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计划,党组书记每季度约谈1次班子成员、半年约谈1次科室负责人,党组成员每季度约谈1次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向党组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情况,目前已按季度进行了1次,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告诫等方式,局里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针对局党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纪检干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局党组已围绕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并向地委、行政公署领导报告在领导班子中增设一名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加强问责力度,切实履职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加强局纪检监察干部选拔,要把会干、敢干的干部选拔至纪检监察队伍,夯实纪检监察队伍。通过邀请地区纪委干部专题授课和干部自学,围绕纪检监察业务,逐步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



(二)六项纪律方面



1、政治纪律方面针对思想上重视不够的问题,自整改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相关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和工作要求,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坚持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积极协调安排做好各项值班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较好。



2、组织纪律方面针对局党组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于形式,存在班子成员发表意见随大流、无意见,不讨论,甚至重大事项不研究等问题,党组书记切实带头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遇班子成员外出、培训、驻村的情况下,及时保持沟通,听取在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并做好相关印证材料记录;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做到公开操作,阳光透明,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人人发言、事事表态,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坚决防止了“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及倾向。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任前廉政谈话没有落实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地委组织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把好民主推荐关、干部考察关、集体讨论决定关、干部任职关,特别是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时,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态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廉政谈话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并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岗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洁从政责任书;2017年1名科级干部的选拔程序严谨规范,社会反响良好。针对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四不直接管”制度,局主要领导继续执行不直接管财务、人事、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制度,继续履行对财务等四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局长签字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廉洁纪律方面针对存在公职人员长期借用公款未及时归还问题,局财务人员按照立查立改要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职工往来已做了调账处理;及时对个人欠款问题清理汇总,并责成借款人全部归还借款,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针对为企业服务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局工作人员对待来人、来电咨询或受理问题按工作流程,态度认真,及时解答或受理,因工作流程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记录来人联系方式,落实后要及时将结果回复;对于遇到疑难、敏感来人、来电,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协助联系沟通,彻底解决来人、来电的疑虑和疑问。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学、转、促”专项活动,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凡发现上述现象或行为,将依纪依规处理。针对党组班子汇报、对照检查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或存在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意识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把住材料关,督促干部职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写作能力和综合能力,让每个干部职工都能写出有见地、有内容、有条理、有事例、有文采的高水平的公务文书,还要能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深度的调查报告和理论文章;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树立敢于承担,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工作,不能有风险就做老好人,坚决防止“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心态,坚决消除懈怠、敷衍了事等现象发生,今后对那些履职尽责、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力的干部优先晋级提职。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派车单,局财务人员自2016年10月开始对报销差旅费人员要求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同时附差旅费审批单、带车填制派车单;完善了《机关财务内控制度》,强化了财务人员财经法规意识,督促财务人员能熟练准确使用财政大平台流程和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对出现的重复记账和未及时列账要立查立改,做到各项开支合理、合规、合法,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针对大额资金支出无明细,经济事项不明确的问题,局财务人员严把监督关,在大额资金支出时经办人员要取得党组会议记录、明细清单,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一律不准报销入账。在支出的票据上必须领导签批后拨付,账务处理中要做到认真、细致,明确资金的归属科目;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支出流程,制定资金支出审批表,支出款项做到事由、金额、分管、审核、审批清晰明了,同时做到专款专用。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方面



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存在公用经费超预算问题,局财务人员合理编制局部门预算,将公务接待费按标准合理进行预算纳入公共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制度执行,领导班子全力支持局财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决杜绝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针对存在隐藏招待费的问题,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督,局财务人员每月向地区财政局业务科室报送“三公经费”支付情况,每季度在局公示栏公开“三公经费”支付情况;局财务人员准确掌握理解关于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正确列支业务招待费,保证今后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37718;电子邮箱:675545286@qq.com;邮件请寄:新疆塔城市杜别克街道迎宾路创业大厦E区5楼塔城地区安监局办公室。


塔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