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塔城地区2017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塔城地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1、化解产能任务量所占权重为50%,资金按企业产能分配;
2、安置职工人数所占权重30%,资金按企业安置职工人数分配;
3、困难程度所占权重20%,按产能分配。
二、资金分配数
(一)钢铁企业
乌苏市:凯龙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照东铸造有限公司、鑫瑞工贸有限公司、奎屯大桥福新金属制品加工厂化解产能任务量93万吨,计划安置职工人数1737人,下达资金8442万元(具体资金分配金额详见附表1)。
(二)煤炭企业
乌苏市:源利煤矿、中兴煤矿、电站沟煤矿、西沟吉祥煤矿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36万吨,计划安置职工45人,下达资金835.73万元(具体资金分配金额详见附表2)。
沙湾县:八业煤矿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36万吨,计划安置职工0人,下达资金192.6万元(具体资金分配金额详见附表2)。
和布克赛尔县:徐矿集团赛尔能源有限公司四矿、福海监狱煤矿化解产能18万吨,计划安置职工161人,下达资金426.33万元(具体资金分配金额详见附表2)。
塔城地区财政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