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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工会办事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1-15 17:00:12 点击:[] 字体:

根据地委统一要求,2017年5月2日至5月17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区工会办事处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6日巡查组向地区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管党治党意识。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学转促”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定了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强化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严抓民主集中制落实,工会党组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规定,严格执行地委《党组(党委)议事规则》,重申要求“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末位发言,严格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有关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2、针对党组和行政会议记录混记、不规范。严格规范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内容,确定专人分别就党组和行政会议进行记录,规范会议纪录格式。

3、针对领导带头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在谋划工作方面,强化领导干部不仅要谋划好,还要抓督促落实好工作的作风。积极调动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领导干部的四季度的绩效考核与年底评先选优及干部推荐相挂钩。

4、针对主要领导召开党组会不规范,存在党支部会议代替党组会的现象的问题。根据《塔城地区工会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和行政会议议事内容,确定专人分别就党组和行政会议进行记录,规范会议纪录格式,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记录,都做到记录详实,严防党支部会议代替党组会的现象再次发生。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开展学习,定期聘请党校专家进行授课,深化学习效果。加强落实落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高党的建设工作力度;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建,其他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形成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

2、针对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每年不少于四次,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党组每半年对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并公示通报检查情况。

3、针对机关党支部改选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支部换届改选工作的八条程序二十一条规定要求,加强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支部工作程序合法、工作有序、落实有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监督管理松弛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细化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再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档案不完善,出现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的问题。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的教育和培训,强化机关分管领导和相关干部的责任意识,设立档案专管员(AB岗),并积极参加自治区、地区档案业务学习,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分管和具体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意识,确保工会各项档案健全,保存完好。

3、针对科室廉政风险点摆不实,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的问题。要求各科室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岗位职责、工作规程、权力运行等存在的风险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强化领导的监督责任,干部的具体责任,及时对廉政风险点工作进行“把脉”,整改落实,确保风险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整改落实到位。

二、六项纪律问题

(一)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无缝对接,对出现的问题严加追责和处理。

(二)针对组织纪律方面。

1、针对“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四不直接分管”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地区工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采购的规定,并定期召开会议对单位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集体研究决定。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地区工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塔城地区地直单位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塔地党办〔2012〕73号),在召开党组会议时,提前向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充分酝酿,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

3、针对“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除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外,还采取党员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对党务、政务、财务进行公开,做到一个季度公开一次,确保给大家一个明白,还班子一个清白。

4、针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现象,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问题;在干部选拔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纪检监督,做到程序不倒置、不空跳,完善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合法合规。

5、针对领导干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主要领导对发文把关不严的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夯实责任,抓好落实,尤其是要加强规范公文写作、文件起草和文件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文件,公文的形成存档规范符合规定。

(三)廉洁纪律方面。

1、针对违反了财务报销制度,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制定并公示差旅费报销流程,加大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严格杜绝此类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违规购置车辆的问题;严格执行单位公车使用标准,及时向地委、行政公署和有关部门报告,商协调解决处理违规购车问题,确保车辆使用符合国家的制度规定。

3、针对发票名称与真实经济业务不相符的问题;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学习,加强和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强化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确保制度执行严格严谨,所产生的实际支出真实不做假。

4、针对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票据无领导签字的问题。加强财会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的能力,对缺少财务负责人签批及出差人签字的票据尽快核实补签。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标准的记录格式,严肃纠正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

2、针对工作安排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按照做“四强”“三力”干部的标准要求,提高干部职工的能力,工作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科室(办)之间、人员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减少工作中的内耗。

3、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今后要加强机关干部培训,规范档案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组织参加档案管理培训,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加强监督履行职责。

4、针对制定制度与塔地党办[2017]41号文件相违背的问题。立即纠正错误,对制定的制度与塔地党办[2017]41号文件相违背的制度立即纠错。

5、针对保密意识淡薄的问题。加强《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增强干部执法守法用法的本领,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6、针对绩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干部业绩导向,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管理职责,严格落“尽责免责、失职问责”实绩绩效管理制度,严格季度一评,年度一考核工作制度的严格落实。

7、针对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资产反映不真实的问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将2014年-2015年应入固定资产于2016年12月第114号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8、针对大额资金开支无清单的问题。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人员账务处理程序,保证原始凭证所付清单详实、真实。

9、针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发票名称错误等现象的问题。提高会计工作规范化水平,认真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相符。

10、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尤其是督促和监督额敏县职工之家大楼竣工手续的办理等;

11、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制度执行不严,财务审批不严,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杜绝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事件再次发生;

12、针对该单位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公职人员借用差旅费未及时归还的问题。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调整并做好账务处理,立即清理往来账务账目。

13、针对主要领导违反了财务报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对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于2017年5月清退第30凭证存入单位账户中。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违反八项规定,超公务接待范围的问题;强化纪律意识,坚决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对2014年12月18号凭证违规等问题,在2014年底地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和地区纪委对历届班子(王青同志)予以处理的情况》中已做出了处理,并给予主要领导王青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2、针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问题。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在2014年底《地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和地区纪委对历届班子(王青同志)予以处理的情况》中已做出了处理。对2014年4月7号凭证,发放先进科室奖金是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增收留成基金管理办法、财务专用基金管理办法、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00】47号)中“可用于年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

3、针对“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的问题。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监督,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公经费”每季度公开、公示。

4、针对变相发福利的问题。(1)坚决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符合规定的款项进行追回;并确保下不为例。

四、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针对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的工作要求,尤其是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在最高的位置,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年”和“三项治理”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抓好具体落实和注重工作留有痕迹,提升干部学写会用懂做台账的能力。

2、针对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识不足的问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按照地委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学习计划,抓好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等党内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再提高,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得到真提高,工作作风得到真转变、促进工作得到真落实。

3、针对“学、转、促”专项活动工作不扎实,传达相关文件不及时的问题。把“学转促”活动作为这次整改地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见实效的有力抓手,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树牢总目标,坚决果敢地向“四风”“四气”开刀,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务求实效的新风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尤其是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把问题找真、找准、找实,坚持即知即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8849电子邮箱:1239575138@qq.com;邮件请寄:塔城市文化路20号塔城地区工会办事处办公室

                                        塔城地区工会办事处党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