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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2018-09-05 10:45:28 点击:[] 字体:

按照塔城地委统一安排,地委4个巡察组拟于9月中旬开展第八轮(2018年第三轮)第二批次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察单位

地委第一巡察组:塔城市恰夏镇党委

地委第二巡察组:和布克赛尔县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党委

地委第三巡察组:裕民县新地乡党委

地委第四巡察组: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党委

二、专项巡察单位

地委第一巡察组:地区国资委党委

地委第二巡察组:地委编办

地委第三巡察组:地区卫计委党组

三、“回头看”单位

地委第四巡察组:地区中医医院党组

四、提级巡察单位

地委第一巡察组:塔城市恰夏镇牛圈子村党支部

地委第二巡察组:和布克赛尔县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勃热生呼都格村党支部

地委第三巡察组:裕民县新地乡新地北村党支部

地委第四巡察组: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塔斯别依提村党支部

五、巡察时间

2018年9月中旬至10月底

六、巡察对象

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七、巡察内容

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列情况:一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二是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情况;三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及群众工作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地委工作要求情况;五是贯彻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落实选人用人标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六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十改进十不准”及地委改进作风实施办法,整治“四风”“四气”情况;七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各项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八是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特别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腐败问题;九是其他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建议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八、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地委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意见箱,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对大家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为大家绝对保密。

(一)通信地址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一巡察组收;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二巡察组收;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三巡察组收;

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四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834700)

(二)举报电话

地委第一巡察组:18167558136

地委第二巡察组:18167558137

地委第三巡察组:18167558138

地委第四巡察组:18167558139

(三)电子邮箱

地委第一巡察组:tcdwxcz01@163.com

地委第二巡察组:tcdwxcz02@163.com

地委第三巡察组:tcdwxcz04@163.com

地委第四巡察组:tcdwxcz04@163.com

中共塔城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