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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日报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0-17 12:48:19 点击:[] 字体: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安排,地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7月11日对报社开展了巡察工作。2017年12月15日,地委第三巡察组来报社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塔城日报社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报社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地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报社各项事业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社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12月份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塔城日报社党组关于落实地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落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报社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地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不强,把控正确舆论导向不牢,新闻宣传引导力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中心工作,结合十九大、地委(扩大)会、“学转促”专项活动、“两学一做”工作等主题,开设30多个栏目,通过消息、通讯、评论、图片等形式,刊发稿件2000多篇,报道各个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提高了新闻宣传引导力。同时,结合报社实际,成立塔城日报社全媒体中心,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设各种专栏,通过各类稿件和版面,为地区各项事业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关于“党组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研究少,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2017年已经召开党建、党廉专题会议10次以上,特别是下半年,针对党建、党廉、审计、巡察等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专题研究党建和党廉事宜各4次,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计划、措施和整改档案等,做到会前有目录、会中有记录、会后有落实。

 

 

3、关于“新媒体领域内党的领导弱化,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的办法不多”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一是成立塔城日报社、塔城新闻网联合党支部,强化党的领导;二是2017年8月关闭塔城新闻汇、塔城吃货、塔城日报通讯员3个微信公众号,将原有的6个微信公众号融合发展,集中力量办好塔城零距离、塔城日报、塔城日报(哈文)3个微信,打造塔城地区的强势新型媒体,为更多的读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资讯服务。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形式单一,内容乏味、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2017年全年举办中心组学习16次,党支部学习40余次。报社党组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每月“5+X’”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集中缴纳一次党费,党支部书记听取一次党员思想汇报,党员互相谈心谈话一次,召开一次党员建言献策会。特别是精心策划好X这个自选动作,与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志愿服务、文体活动、道德讲堂等结合起来,解决学习形式单一、内容乏味、流于形式的问题,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

 

 

2、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成立塔城日报社、塔城新闻网站联合党支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对党员学习、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发声亮剑等活动中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了活动;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的记录工作,确保内容详实规范。

 

 

3、关于“党员队伍管理松散,党员身份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2016年10月召开支部大会并经地直机关工委批准,对不交纳党费的1名同志予以除名,报社并与其解除聘用关系。2017年8月对加入哈国国籍的1名报社职工,报社召开支部大会并经地直机关工委批准,对其予以除名。同时,报社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明职责”活动,要求党员自觉佩戴党员徽章,接受群众监督。

 

 

4、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少数党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于2017年下半年制定并完善劳动、学习、参与报社集体活动等考勤制度,做到活动前发通知、活动中有登记、活动后有奖罚措施,并在报社党员中开展争当“维稳先锋”、“表率先锋”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报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虚化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结合报社实际,对党廉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清单制定,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完善档案资料,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截至2018年3月,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1次,排查廉政风险1次,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次,组织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2次,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1次。

 

 

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做到党廉工作和新闻采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报社党组成员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一岗双责”情况2次,各分管领导听取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2次,报社党组成员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1次,谈话人数为24人次。

 

 

二、六项纪律方面

 

 

(一)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党组担当意识不够强,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不到位,维护政治纪律还有欠缺,对自治区党委、地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理解不深刻,存在等、看、慢现象,跟不上发展变化”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围绕主题,通过消息、通讯、评论、图片等形式,刊发本地干部撰写的发声亮剑材料、开展的相关活动等稿件200多篇,报道各个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及时转载上级媒体关于发声亮剑的相关稿件,把重大新闻消息及时有效地传达给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

 

 

(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执行程序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一是对2013年报社竞争上岗选拔干部的相关材料多方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地委组织部的检查要求,对相关资料缺失等情况予以说明,并规范流程、核实内容、严格程序。二是成立组织人事科,由专人负责档案材料,按照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做好资料和档案收集,确保干部选拔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报业发展集聚人才。

 

 

2、关于“‘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2015年11月购置的价值110338元电脑设备已于2014年底通过党组会在报社的来年预算中作出了安排。从2017年7月开始,报社党组严格依照《党组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决反对“一言堂”,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每次党组会会前有通知、会中有讨论、所有事项逐人逐项表态、会后记录参会人员均签名确认,确保“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到位。

 

 

(三)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党组议事谋事能力弱,对群众关心重视不够,造成报业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结合实际,于2017年9月拿出了2套上调聘用人员待遇方案报地区财政部门,未获通过。2017年11月,报社借鉴地区电视台的聘用人员调资标准,再次向地区财政部门打报告,要求提高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稳定报社聘用人员队伍。2018年2月,已经按照地委财经领导小组的批复,对聘用人员的工资进行了上调,并为聘用人员新增了住房公积金科目。

 

 

2、关于“报社党组对报业人力资源的引进办法不多,措施不到位,栓心留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做到待遇留人,积极与财政、人社部门沟通,对待特殊人才用特殊待遇,让他们安心工作;做到感情留人,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及学习、培训等形式拴住人心;做到事业留人,为职工积极打造平台,让他们充分施展才能、大显身手。

 

 

3、关于“国有资产登记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于2016年底已对报社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安排财务、网管等人员专项负责,对报社国有资产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一物一标签、帐物相符,对报废物品及时上报地区财政部门进行核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关于“存在规避税款,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立行立改,从2017年9月开始,严格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讲课费支付“打白条”现象,做到所有票据入账符合财政规定。并严格票据三审三签制度,真正做到不让一张有问题的发票入账。

 

 

5、关于“党组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传达压力不够,先后出现不上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整改情况。

 

 

报社党组于2016年11月,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1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党章要求,经支部大会通过后报地直机关工委批准后对其予以除名,并召开干部大会通报,对全体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按照巡察报告要求,报社党组经过清查,决定对全部违规费用予以退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上缴国库。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报社将继续按照地委和地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报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报社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地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地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报社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为地区各项事业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2217;

 

 

电子邮箱:348079560@qq.com;邮件请寄:塔城日报社办公室(塔城市和平街24号);邮编:834700

 

 

 

                                     塔城日报社党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