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委第四巡察组向塔城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9月12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向地区扶贫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俄合拉斯•斯巴达克同志出席巡察扶贫办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传达了地委书记薛斌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吴杏同志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区扶贫办党组书记湖阿提•哈德力别克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按照地委统一安排,2019年4月24日至5月18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地区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地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吴杏同志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领会不到位;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脱贫攻坚工作与落实总目标结合不够紧密;没有从政治的高度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在抓好精神扶贫方面办法不多、效果不佳;产业带动贫困户方面思路不多;工作运行机制不畅、效率不高;基层扶贫队伍人手不足;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项目落实跟踪问效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层层压实责任的行业监管职责;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监督缺位等问题。
俄合拉斯•斯巴达克同志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牢记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三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俄合拉斯•斯巴达克同志要求,扶贫办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层层落实“两个责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四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俄合拉斯•斯巴达克同志强调,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扶贫办党组要自觉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举措,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对上次整改落实不到位和这次巡察新发现的问题要一体整改,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领导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决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在整改落实中,不仅要有“当下改”的举措,还要有“长久立”的机制,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切实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推动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湖阿提•哈德力别克同志表示,地委巡察组准确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对落实整改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地区扶贫办党组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彻底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深化认识,严肃对待巡察反馈。 二是立行立改,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三是结合实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地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扶贫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等23人参加了反馈会议。
中共塔城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