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委第十三轮巡察公布5个单位反馈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3月28日至3月31日,地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3个地直部门(单位)和塔城市2个街道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等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委巡察组组长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作表态讲话。巡察组发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现将反馈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委网信办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对网信工作的部署安排及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要求,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地区网络环境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网络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网络安全工作有短板,信息化工作推进滞后;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开展调查研究不深入不扎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离“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有差距;互联网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缓慢。
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地区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履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职责任务,保障了地区各族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的落实。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很好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职责,对违规问题的处理不够彻底;执行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不到位;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问题不够及时;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欠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对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不重视、措施不具体,存在风险隐患。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能够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安排和地委工作要求,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和深化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在保障重大政务活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资产经营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一些管理的固定资产发挥效益不高;公务用房和公车的管理还不够规范;管党治党主责意识不强,抓警示教育力度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严格,“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队伍能力不足,距离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还有差距。
塔城市杜别克街道党委
塔城市杜别克街道党委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社区治理,服务基层群众,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做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基层党组织管理松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相互批评走形式;社区组织群众能力不足,管理服务简单粗放,群众工作不细不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作风不实,监督不到位,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依然存在。
塔城市新城街道党委
塔城市新城街道党委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切实发挥街道、社区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推进城镇管理进程,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和推进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不足;对居民自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力度偏弱;协调推进老旧小区、平房区改造等群众困难诉求力度不够;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弱化,教育监督管理流动党员、老党员、退休党员没有抓手,居民无职党员参与基层治理、基层服务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