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1日至3月7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24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地区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6月底,33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地委巡察组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针对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完善了《地区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2019年地区教育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地区教育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1.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2019年5月30日,地区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再次明确了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加强主体责任。
2.针对对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监管不到位问题
公布了塔城地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监督举报内容和电话,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通知》、《塔城地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分五个阶段自5月份至12月底在地区教育系统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地区教育局将于7月初对县(市)开展重点检查及抽查。4月22日至30日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下发问题整改单77份。
三、党的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方面问题
严格落实《地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对已经确定的会议决定坚决实施,不打折扣。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成员在参加组织生活会等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并逐一报送了相关材料,为全局党员干部作了表率。
2.针对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不到位问题
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制定了《地区教育局党组会议议题征集审定表》,明确规范了议题征集审定程序,指定专人按照规范格式对会议进行如实记录,安排有会议记录经验的同志带领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规范记录,加强干部自学,会后制作好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2019年6月2日地区教育局组织召开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半年工作会,会上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对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教师师德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局政工科下发提示函,各科室科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向分管领导汇报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2019年5月9日,地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再次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四十四条进行深入学习,推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度,把所有流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中,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动力,提升发展党员的公信度。
四、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不扎实问题
地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政工科、办公室于5月中旬对局机关干部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计入年底个人绩效考核。按照活动方案工作要求,局政工科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督促机关干部在“进、联、交”上下功夫,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针对调研报告主题不突出,内容空洞问题
严格各县(市)报送程序,加大对各县(市)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明确工作要求,力戒形式主义,确保调研报告真实、高质,各项工作抓实见效。
五、对2017年地委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针对对党组会议议事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制定了《地区教育局党组会议议题征集审定表》,明确规范了议题征集审定程序,安排有会议记录经验的同志带领会议记录人员进行规范记录,加强干部自学,会后制作好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针对党组对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落实好党组议事制度,组织人事科负责每月提出党建工作议题并列入党组会议程。党组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工作汇报,由相关负责人进行汇报。充分发挥党建的文化引领作用,在局机关全面开展文化品牌打造工作,强化载体建设,分层分步加强党建文化建设。
3.针对对所属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问题
加大局机关党支部抓党建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支委委员职责分工,不断丰富机关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形式,切实做到学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对地区一高、二中、特教党组织发展党员进行研究时,严格按照“一人一议”进行讨论。再次明确会议记录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六、其它问题方面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建立严格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涉及的82200元资金,由在职干部全部清退,及时上缴国库。二是解除与电信公司中考成绩查询业务协议,对今后的中考成绩直接下发各县(市)。涉及2015年—2017年电信公司学生中考成绩查询费22009元全部用于弥补办公经费。2018年2313元中考成绩查询费,上缴国库。三是进一步完善考务费发放管理,与负责承办考务的单位签订代发协议,由代发单位将考务费发给个人,确保真实,堵塞漏洞。对涉及2017年—2018年的644617元考务费进行核实,已核实2896人。四是涉及2017年153443元单位经费—福利费转入工会账户的资金,除已经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资金39000元外,剩余114443元资金由工会账户支出上交国库。五是修订完善了《塔城地区教育局内部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根据自治区纪委、地委纪委“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将大额资金界定定为5000元。
2. 针对相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塔城地区教育局信访工作制度》,确定局政工科为信访工作协调、承办科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25名抽调(跟班学习)干部中,4名正在办理调入手续,7名抽调(跟班学习)干部已回原单位。
3.针对乌苏市、托里县、塔城市、裕民县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
已责成乌苏市、托里县、塔城市、裕民县教科局整改到位。乌苏市教科局对于涉及还未收回的8700元校(园)责任险资金已上缴国库,往来44.96万元资金已详细说明报乌苏市纪检部门。塔城市两所学校已于2019年3月25日统一升国旗时间,统一升国旗仪式。裕民县教科局对教育工委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履行好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行业督导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0496;邮件请寄:塔城市新华路8号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塔城地区教育局党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