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至鼎嘉苑小区建设项目-小区智能化安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FCX20190627
1.招标条件
塔城至鼎嘉苑小区建设项目-小区智能化安防工程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至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塔城至鼎嘉苑小区建设项目-小区智能化安防工程
建设地址:塔城市环城东路东侧、左公路南北侧
建筑规模:新建安防监控系统、出入车辆管理系统、监控中心及机房设备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总投资额:暂定1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9年 8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9年9月16日
工期(日历天):40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业绩要求: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各一项。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
(3)近三年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6日10时00分到2019年7月20日19时30分
9.报名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门头5-1号门头)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1.发布媒介:塔城地区政府网
招标人:塔城至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马玲 闫雪宁
联系电话:0901-6221940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