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七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对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不彻底,工作一拖再拖。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2套常减压炼油装置、5家小焦化企业以及数十台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国家早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问题,塔城地区及时安排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整改措施逐条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对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不彻底,工作一拖再拖。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2套常减压炼油装置、5家小焦化企业以及数十台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国家早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
二、整改目标: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三、整改责任单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完成情况:对全地区的石化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检查,2018年5月底前,摸清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底数,2019年4月再次排查摸底,通过实地督察情况发现无出现淘汰落后产能。
四、公示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艾* 联系电话: 13369016218
塔城地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