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政法委关于地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安排,2019年4月25日至5月2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委政法委开展常规巡察。9月16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整体情况进行了全面反馈。地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反复学习,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朱钢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吃透精神,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塔城地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思想建设松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欠缺的整改落实方面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实不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制定学习方案。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责任人等关键要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强化补课学习。同时,制定了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将每周四确定为“三会一课”学习日,为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奠定了基础。
2、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为载体,以党章党规、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等为必学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确保学习内容紧跟形势要求。
3、狠抓学习效果。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结合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的开展,随机抽查干部职工掌握政治理论情况,组织开展2次闭卷测试。同时,采取调阅学习笔记的方式,常态检查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推进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方面
(一)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层层压实党建责任。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地委政法委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落实,系统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一是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加大压力传导,确保政法委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地委政法委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2019年度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3、常态开展谈心谈话。一是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完善了《关于地委政法委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今年以来,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48次,与各科室负责人、下设事业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96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谈心谈话192次。二是进一步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后,及时采取提前约谈、重点约谈的方式,通过思想交流,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态。三是把谈心谈话要求落实到支部。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推进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考察程序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全面强化组织工作。加强组工干部的培养培训,持续加强干部选拔管理相关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地委组织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配齐配强政工科组织力量,不断强化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学习4次,培训6次,政工干部能力水平取得明显进步。
2、严格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标准,完善了《地委政法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手册》和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等,进一步细化明晰动议酝酿、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操作流程及相关文书资料清单,科学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健全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完善了《地委政法委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干部选拔原则、推荐条件、监督管理等内容,坚持通过研判、自查、考核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立查整改。截至目前,共开展自查2次,发现问题8条,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没有讨论“三重一大”会议资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的原则、程序、范围,保证“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在单位公示栏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关于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方面
(一)针对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精简文件方面。一是大幅精简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总量,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二是严格执行发文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文。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发文的,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按程序报批。
2、从严控制会议活动方面。一是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二是控制会议规模、规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地委要求,从严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合理确定参加人员。
(二)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契机,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等相关文件反复学,吃透、吃准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2、开展党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3、坚持干部带头,切实转变作风。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重大决策,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对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及时下基层蹲点调研,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措施,妥善解决。
4、整治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和地委七条意见等相关规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前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主动性。
5、强化监督责任,加强执纪检查。按照八项规定精神,成立了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组,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推进八项规定有效落实。
(三)针对机关行政效能不高,存在“散、慢、拖”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组织领导。召开集中整治“散、慢、拖”动员大会,制定并印发《地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散、慢、拖”现象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公布了投诉电话,拓宽投诉渠道,健全和完善投诉网络和工作机制,认真受理和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干部作风中的突出问题。
2、严格整改措施。建立《地委政法委“散、慢、拖”问题专项整治台账》,实行建账销号,深入开展整改,确保不走过场。针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优化服务、工作效能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列入个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日常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机制,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年终个人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从制度上加以规范。
(四)针对“四风”“四气”顽疾未根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强化学习。充分利用周例会、主题党日、专题会议等为契机,深入开展纠“四风”“四气”教育,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2、查摆问题。坚持班子自查和个人自查相结合,围绕解决不落实、不担当、不进取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形式,全面进行自我查摆。共计查摆梳理汇总相关问题6大类28条,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3、深入整改。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时间表,通过项目化推进的办法,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定期通报督查整改完成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关于对反腐败斗争严峻性认识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方面
针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落实反腐败斗争责任不力,工作敷衍、责任虚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2次,传达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和各类会议、文件及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截至目前,组织专题学习次数共计17次,参加学习培训1360余人(次),学习重要篇目共计140余篇。
2、持续加强责任落实,切实推进廉政建设。不断完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地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和各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
3、持续加强纪律监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认真开展财务报销审查,加强对办公车辆管理使用的抽查检查。开展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851126;电子邮箱:dqjjzxx@163.com;邮件请寄:新疆塔城市六合广场创业孵化大厦派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组,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