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0〕35号)文件要求,经塔城地委、行政公署同意,塔城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1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塔城地区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在塔城地委编办核定下达的人员总量内开展招聘,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总量内管理。2020年教师招聘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教师135名。其中:高中教师7名,幼儿园教师128名。具体岗位详见《塔城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塔城地区2020年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学历要求:高中教师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村级幼儿园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2020年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但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20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的基本条件第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7月1日(含当日,下同)。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0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20年塔城地区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因照片不合格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6日10:00开始,7月11日18:00结束。
资格审核采取网上方式进行,并在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公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初步确定为:2020年7月25日—2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地点:地区师范学校教学综合楼大厅。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本人须持有“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更新时间不得超过1天。所有人员在进入资格复审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
注:因疫情影响,疆外报考人员进入塔城地区将按照塔城地区防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予以核酸检测及进行规定天数的隔离,因此需要提前做好资格复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公布。面试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1.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2.面试按报考学科人数分小组进行,最后以所有考官的平均分确定考生最终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重分,可保留三位小数),并经审核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在面试中,超半数的面试考官认定考生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实行一票否决,面试成绩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报考岗位的最后成绩。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表及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发布。拟聘用教师体检、考察表务必按规定时间将原件交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察过程中,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塔城地区教育局将通过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等信息通过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塔城地区政府网公告为准。
招聘咨询电话:0901—6234078、6263065
招聘监督电话:0901—6222003
附件:
1.塔城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塔城地区2020年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塔城地区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