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新疆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报名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新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12:00点开始—12月25日20:00点结束,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12月25日。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从2021年5月15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所示为准;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初、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s://kjgl.xjcz.gov.cn/accNet),初次报考人员需使用手机号注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登录系统后按照报名提示上传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由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从网上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审查通过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四、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二)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三)报考人员需完成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共9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可以采取面授和网络学习等方式,面授培训机构备案名单可在财政厅官方网站查询,网络继续教育可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点击“继续教育”试听并选择课程。
(四)对于已报名缴费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初、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自动将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申请、报名及缴费
(五)已申请退费的考生,办理退费后,报名系统已自动取消延期考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广大考生可通过关注“新疆财政”微信公众号留言或拨打服务电话方式进行政策咨询,自治区会考办咨询电话:(0991)2359414(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二)请考生报名时,按要求上传清晰附件,因附件不清晰或照片规格不符合要求,对报名、考试、办证造成影响,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