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红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9-06-03 00:00:00 行政公署办公室 点击:[] 字体:小 大 塔行干〔2019〕1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公署决定:钟红珊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院长;夏建江同志任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地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李志勇同志任地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郭传骥同志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免去刘思名同志地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刘赣同志地区地震局调研员职务。2019年6月1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