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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巡察办:乌苏市委巡察办实行巡察发现问题“双移交”“双整改”

2019-04-15 00:00:00 塔城地委巡察办 网上投稿 点击:[]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今年,乌苏市委巡察办针对2018年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问题线索进行分类,从巡察出的共性问题中分析根源,提出系统化治理解决办法,向11个被巡察部门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了“双移交”“双整改”。

一是乌苏市委领导以上率下,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市委“五人小组”定期对巡察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并提出“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的要求,根据问题线索分类情况,市委巡察办向11个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发函,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分管领导的责任意识,督促职能部门认真整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梳理重点问题,形成移交问题清单。乌苏市委巡察办对2018年第一、二、三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归纳提炼后形成问题清单及意见建议。召开乌苏市委2018年巡察发现问题“双移交”会议,明确“双移交”目的,认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对共性问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并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提出系统性的源头治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程序,从工作机制层面拔除“病根”。

三是定期督促工作进度,推动“双移交”取得实效。乌苏市委巡察办加强统筹协调,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大调研和督查活动。主要针对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度,对11个“双移交”主管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建章立制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双移交”工作进展情况专报向乌苏市委汇报,当场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单位提出严肃批评,最终达到巡察整改一个单位,提升一个行业系统,固化一种长效机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