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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8年度塔城地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摘得全疆桂冠

2019-02-12 00:00:00 塔城地区财政局 网上投稿 点击:[] 字体:

2月2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2018年度各地(州、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塔城地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财政收入质量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债务管理、预决算公开管理、财政重点工作八个方面综合计分排名全疆第一,受到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彰。

在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方面。地、县财政部门紧盯财政收入变化趋势,严控“过头税”、“虚收空转”现象发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重点关注预算收支、国库库款、结转结余的分析研判。全面清理财政暂付款项,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采取零基预算、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尤其是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跟踪到位,全年74%以上财政资金用于民生领域。

在落实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方面。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实现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格式、平台、范围“五统一”。对项目绩效评价、“三公”经费进行了细化公开,全地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1162家部门单位和8个县(市)政府的四本预算决算,均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网站醒目位置公开,接受公众检阅,促进阳光财政、透明政府建设。

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牢固树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红线底线思维,把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为2018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储备政府债券补短板项目,对批准下达的政府债券资金,落实新增债券资金3个月内、置换债券资金1个月内支出完毕要求,确保政府债券资金执行进度和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绩效管理。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全面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项目谁事前绩效评估、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谁编制目标谁进行绩效目标自评、谁分配资金谁进行绩效目标评审”的原则,对2017年、2018年所有项目实施了预算绩效评价,并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深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财政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四项改革”,努力开创地区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助推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