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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苏车管所被乌苏市评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7-03-08 00:00:00 塔城地区公安局 网上投稿 点击:[] 字体:

‍2017年3月6日,乌苏市召开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大会暨2017年妇女工作会议,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苏车管所被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是被表彰单位当中唯一一个驻市单位。‍

乌苏管所现有女民(辅)警22人,担负着近17万名驾驶员和7万辆车机动车的车驾管工作。乌苏车管所全体女民警以热忱的态度、娴熟的技能、快捷的作风,把住了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这支地区公安局派驻乌苏市的公安“窗口”队伍,充分发挥了柔性之特色,紧紧围绕“改变服务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向人们展示着新时代女性的自强、自立和自信,在严格管理与文明优质服务之间实现了双赢,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乌苏车管所也先后荣获“集体三等功”3次、自治区级“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二等车管所”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