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新聘任6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上岗
9月10日,塔城地区医保局举行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颁发仪式,为新聘请的6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
据了解,新聘任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来自律师、居民、保险、银行等塔城地区各行各业的代表,聘期3年。
颁发仪式现场。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期间主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及地县医保局、医保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全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对医保局、医保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
同时,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群众、接受群众投诉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和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向地区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地区医保局组织的各类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塔城地区医保局党组成员、中心主任范传龙说:“社会监督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提质增效的有效方式。通过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当好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员,充分发挥参谋咨询作用,发挥专业行业优势,为医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当好医保改革发展的参谋员,积极传递医保工作好声音,向媒体、群众宣讲医保政策,助力提高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自律意识,合理合法使用医保基金的法治意识,营造公众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