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植物 我们携手共行动
3月3日,是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塔城地区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分局,在塔城文化广场开展以“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为主题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当日,塔城地区所辖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各县市林草局、科协同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向市民宣传法规政策。
悬挂宣传标语。
据了解,塔城地区境内有野生动物400余种,其中:兽类80种,鸟类200种,爬行类、两栖类、鱼类100余种,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57种(国家一级保护6种,国家二级保护51种)。
塔城地区有驴茸草、百合、雪莲、蒿、芦苇、苦豆子、雪岭云杉、西伯利亚落叶松、胡杨、山柳、梭梭、野巴旦杏等野生植物106科、565属、1581种,其中1.5万多亩野巴旦杏林,属第三纪中新世的孑遗植物,尤为珍贵,被称为“活化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