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合作 共促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与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揭牌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心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12月12日,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与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揭牌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心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
据了解,克拉玛依市是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基本实现了“智能化、数字化、产业化”发展目标。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与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和“两中心”的签约揭牌,将在合作单位、工作目标、合作原则等五个方面和成立双向保护合作中心、促进两地创新主体合作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10条具体内容进行务实合作、共促发展。实现两地交流互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增强两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服务发展能力。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科长王炳栋说:“今后,我们将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心平台,进一步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方位深度合作,通过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信息互通、维权互助、合作共赢的发展目标,有效加强企业创新、产业发展,共促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地区专利授权量2818件,年均增长16.37%,有效发明专利56件,年均增长13.74%,有效注册商标7828件,年均增长21.16%,培育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3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7家、优质中小企业10家,对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