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宪”在行动 “法”在心中——塔城地区各公益林管护单位弘扬宪法精神 传递法治力量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进一步提升管护人员和林区群众普法工作实效,地区多个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单位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开展不同形式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塔城地区林草局多维度开展主题宣传,弘扬宪法精神,通过组织干部在文化广场开展宪法日宣传、集中学习交流发言、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应知应会”专项无纸化答题、开展“宪法知识竞答”、电子大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驻村工作队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2块,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图册300余张。通过开展宣传林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森林草原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意识,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干部、群众学法,增强法治观念。
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干部及管护员50余人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向周边牧民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受教育群众200余人次。此次活动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利用地区赶集日设置咨询台和走访周边林区户等形式,出动5辆车,20名管护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338份,营造了浓厚的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氛围,提升了林区群众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心。
塔城地区巴尔鲁克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裕民县自然资源局组织12个管护站所70余名管护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开展了集中学习。会后公益林管护员冒着严寒向周围林区群众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切实增强了林区群众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
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12名干部在沙湾市步行街门口开展宪法宣传,并组织龙口中心管护所、沙门子中心管护所、小拐中心管护所、宁家河中心管护所56名管护员在管护区周围和集市以及农牧民家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走访入户、悬挂横幅、发放宪法宣传彩页及咨询答疑等方式,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受教育群众300人次,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
托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全体公益林管护员60余人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观看了森林防火宣传视频,提高了管护人员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知识,提升了法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激发了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