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塔城地区落实“四项”措施抓实水利工作
塔城地区坚持科学规划、依法管水、规范治理,多措并举助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2023年,全地区累计完成投资5.9亿元,已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的53.64%。落实项目资金8亿元,资金到位率72.73%。其中:中央资金到位3.34亿元,地方财政、债券、金融贷款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4.66亿元。二是持续提升防洪抗旱应急能力。通过加强监测站点运维管理、储备应急物资等措施,有效提升防汛抗旱工作水平。截至9月底,召开防汛抗旱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储备防洪各类物资大型机械128台,铁丝0.93吨,救生衣658件,备用电源发电机59个,编织袋299720条。三是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持续巩固河湖“清四乱”及水污染防治成效,全面加强水土保持。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并整改涉河湖“四乱”问题33个,完成塔城托里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等54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备工作,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362.38万元。四是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持续推进乌苏市、沙湾市、裕民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目前,3项工程已完成投资2908.98万元,完成率100%,受益人口达14.3万人;筹资1.97亿元实施沙湾市西戈壁镇及东湾镇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现已完成投资5980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