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地区电力项目推进会顺利召开
8月24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电力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地区电力项目建设,支撑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有序增长,行署召开电力项目推进会,会上传达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塔城地区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推进函》;地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冲通报了电力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各能源企业依次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需协调解决的工作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各县(市)、各部门针对企业提出存在的问题现场作出解答。
会上,行署领导对各县(市)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8月底前务必要按照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实现投资率超10%”。并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力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地、县两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要分类施策,全面提升电力项目建设进度;要科学规划布局,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后,地区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把关2023年拟申报新能源项目,落实配套产业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确保新能源项目纳入自治区建设计划后即可开工建设,及早建成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