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塔城地区2023年度上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精准的康复服务,塔城地区及时下达《2023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项目任务的通知》,为1913名有康复需求服务的残疾人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民生保障工作。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高质量推进,塔城地区残联制定《2023年塔城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工作,做到发现一例,确诊一例,有需求救助一例的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全覆盖政策,与各定点康复机构建立康复联盟,开展线上、线下康教服务。截至目前,在定点机构为77名残疾儿童进行线上、线下康复训练。
二是做好精神患者服务管理。各县(市)残联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精神病患者服药需求筛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享受到服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按照每人每年9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截至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45名精神病患者纳入到免费服药救助范围。
三是做好成人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截至目前,已输送定点机构和社区卫生院32名18岁以上的肢体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
四是扎实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联合卫健委,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残疾人康复工作者及家庭医生团队进村入户,上门服务,切实做好入户摸底工作,摸清残疾人家庭现状与需求情况,重点掌握康复服务需求实情,为精准康复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为1473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干预、康复训练服务。
五是加强对残疾人康复人才的培养。为提升康复工作队伍及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塔城地区共选派14人次参加中残联、自治区残联举办的线上、线下培训班;举办塔城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一期,培训基础社区康复协调员80名。
六是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工作。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开展第2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各级残联联合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加强领导,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采用“线下开展+网络宣传”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