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振市场信心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经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塔城供电公司对接,现提出具体措施如下:
1、实施“一份办事指南、一张审批表单、一套申报资料,为入塔企业提供"塔礼包"(一照四章送上门)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2、推动保证金和电子保函系统优化和应用,电子保函费率由1%下调至0.8%。在交易领域扩大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市场交易主体接受保函(保险)等非现金交易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投标保证金资金占用压力,降低企业成本。
3、压减办电环节,减化办电手续。高压用户取消非重要电力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对居民用户和小微企业,推行“三零”服务,在现场勘查时,具备装表条件的现场直接装表接电;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按照“抢修接电”模式,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于低压“零投资”,以及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