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国土绿化工作
林草兴则生态兴,抓好春季造林工作,是建设生态良好的美丽塔城的具体举措,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等部署要求,抢抓春季造林的重点时段、有利时机,扎实推进植树造林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塔城地区2023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3月8日组织召开塔城地区2023年度林业和草原视频工作会,全面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林草重点工作。
二是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造林项目、2023年村庄绿化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复工作,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三调”结果,将造林地块落实到乡、村、田间地头。全地区计划完成造林8.35万亩(其中塔城市1.2万亩、额敏县1万亩、乌苏市2.5万亩、沙湾是1.3万亩、托里县0.75万亩、裕民县0.89万亩、和布克赛尔县0.41万亩、地区老风口生态区0.3万亩);计划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2万亩、133.92万株;计划完成林果庭院经济7715户、栽植各类经济苗木8.97万株。
三是积极推广种植抗旱树种,2023年春季计划种植榆树、沙棘、沙枣等抗旱树种1.51万亩(其中塔城市0.3万亩、额敏县0.3万亩、乌苏市0.08万亩、沙湾市0.13万亩、托里县0.27万亩、裕民县0.1万亩、和布克赛尔县0.33万亩)。
四是强化种苗使用管理,2023年全地区苗圃出苗量1342.89万株,春季造林苗木需求量661.36万株,提倡就近采购苗木造林,优先选择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和良种壮苗,良种使用率不得低于75%。
五是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根据2023年自治区下达的358万元防治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辖区内光肩星天牛、白蜡窄吉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任务,同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及检疫工作,杜绝危险性病虫传入塔城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