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在全地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检查。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全地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产品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开展专项检查6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电动车销售企业107家,发现违法销售非国标电动车2家,责令企业停止销售非国标电动车10辆,并要求商户与供销商联系进行退货。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召开电动车经营主体工作会议,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签订《电动车安全责任书》27份。乌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税务局、交警大队召开电动车治理工作三方联席会议,对各电动车销售网点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与各销售网点签订了《关于开展电动车治理工作精细化管理与服务工作责任书》15份。
三是宣传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营者开展自清自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达标,同时,讲清楚不得违规销售电动车的各种情形,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