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塔城调查队:开展“三个规定”宣讲会
6月11日下午,国家统计局塔城调查队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引导单位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活动由国家统计局塔城调查队和塔城地区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联合举办,国家统计局塔城调查队在家全体干部参会。
宣讲会上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的警官为大家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从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和意义及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司法行政领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要表现形式、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实质重点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宣讲会上,国家统计局塔城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李新平要求全队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执行“三个规定”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学习“三个规定”,掌握“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好“三个规定”,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宣讲结束后,参会的党员干部签订了《塔城地区党政干部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承诺将率先垂范,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把党员先进性体现在每一个领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