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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严把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审核关 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2021-04-15 10:46:02 塔城地区财政局 点击:[] 字体:

为有效合理用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塔城地区财政局多次与组织部沟通协调,结合塔城地区三市四县的乡(镇)村(队)区域发展差异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完成了900万元资金分配工作。

一、村(队)上报县(市)审核。符合申请扶持范围及条件的行政村,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协助下,根据自身集体经济实际状况,填报《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报县(市)党委组织部。县(市)党委组织部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补助资金的村逐个现场查看,充分论证实施条件、项目可行性、效益收益。

二、县(市)上报地区审核。县(市)委组织部择优推荐项目上报地委组织部,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县(市)报送的《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进行审定,重点评估可行性、风险性和收益性,从严把关,确定扶持村(队)项目,反馈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