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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2020-11-06 10:38:26 点击:[] 字体:

近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在各超市、商场、市区人流相对聚集的经营场所实施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7日内在不造成商品损坏、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意愿退换商品,商家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无理由给消费者进行退换货的一种激励机制,引导线下实体公共营业场所主动规范做出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切实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目前塔城市百佳商场、金盛超市等15家实体经营店率先垂范做出庄严承诺。

此项激励制度的推进为妥善处理和化解消费纠纷,进一步畅通便捷高效的投诉渠道,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