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6月2日起,塔城地区正式印发实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时紧盯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病险水库、建筑施工、文旅、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三年行动方案,共17项专项行动方案相继印发。
力争用三年时间,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塔城地区各项工作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持续推动塔城地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方面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使我地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