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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巡察办:塔城地区乌苏市 “三举措”推动巡察工作响鼔重锤

2020-07-08 00:00:00 塔城地委巡察办 网上投稿 点击:[] 字体:

“点穴式”巡察,打出打响巡察声威。乌苏市出硬招新招,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要部门和重要领域,启用“点穴式”巡察。先后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林草局党组,以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的方式,直接进驻精兵强将。在与纪委监委相关部室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制定谈话提纲、选择谈话对象,精心设计走访、暗访路线,直奔要害。对重大发现分析研判,按上级领导最新指令,继续顺藤摸瓜,进一步查深查细存在的问题,对“留置”案件的办结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向两个被巡察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30余条,形成专报2期,对3名领导进行了职务调整。

突出源头治理,助推“后半篇文章”。对巡察意见稿进行“双反馈”,做到上级党委(党组)与被巡察党组织都能掌握了解巡察情况。其次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双整改”,目的是压实整改责任,压力传导到位,既要落实被巡察党组织具体整改责任,又要同步推动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指导、督促整改责任。最后实施问题 “双移交”,在向纪委监委移交的同时,对存在普遍性、个案突出问题通过分类整理,向有关行业部门再移交,以点盖面,杜绝行业主管部门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整改工作职能作用。

整合监督资源,实现监督同频共振。制定《建立健全乌苏市委巡察办巡察组与乌苏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整合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资源,互通信息,紧密协作,形成巡察监督合力。对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以工作提示卡的形式下发给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使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责任,与巡察监督同频共振,推动巡察问题高效整改。同时,纪委监委各部室按照责任划分的要求,各负其责,勇挑重担,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2019年第二轮巡察反馈整改督查,由纪委、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对24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严格督查,督促整改100%全覆盖,已形成聚向发力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