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和部署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制定下一阶段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深入研究部署推进普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政府分管同志要具体组织实施,其它班子成员要密切配合,及时完成县、乡、村三级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扎实推进普查工作奠定基础。二要形成工作合力。人口普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项工作环环相扣。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交流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参与,扎实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办要做好普查工作规划和进度安排,优化流程、理清责任,倒排工期、明确时限,确保普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发改、财政、公安、统战、民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的强大合力。三要依法依规普查。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坚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做到查实情、报真数,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现象的发生,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检验。四要强化督导督查。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普查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项活动、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持保密原则,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