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三巡察组向地区公安局党委 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6年8月12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向地区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韩铁峰出席向地区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行署副专员、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务勇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许祥龙分别向务勇和地区公安局党委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井理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许祥龙在反馈时指出,2024年地委巡察反馈以来,地区公安局党委将承接中央巡视自治区、自治区党委巡视地区反馈问题与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步推进,先后召开党委会、整改推进会10余次,研究明确巡察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还不够到位,统筹推动整改工作不够有力,班子成员持续推进整改意识不强,在民主生活会上没有全面回应问题中的履职短板和根源;整改任务落实不够彻底,对巡察整改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够精准,推进整改的紧迫感不强;常态化推进整改有不足;对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研究部署不到位,持续整改、长期整改坚持不够;“智慧交通”建设有差距。
许祥龙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指导调度,推动整改走深走实。二是进一步推动问题清仓见底。深入剖析整改不力根源,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防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促收官,对“未完成”的打通堵点,确保存量清零。三是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定期梳理完善制度,结合新问题举一反三、以巡促治,推动整改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整改护航地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韩铁峰在会上强调,地区公安局党委要扛起政治使命,压实责任链条。要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属性,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闭环,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确保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要坚持动真碰硬,深化标本兼治。要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对反馈问题逐项对账销号。要将整改融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能力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将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全程盯办、动态管控。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撑腰,激励干部在整改中改革创新。
务勇同志强调,作为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和第一责任人,将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整改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具体行动,以高度自觉补短板、强弱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专题研究、专项推进,对方案清单逐条审定。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贯通,统筹衔接各级巡视巡察整改,深度融合主题教育。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的强大动能,以昂扬状态和务实举措,为建设“区强民富”美丽塔城赋能助力。
井理作表态发言,地区公安局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坚决落实,立即启动“整改攻坚”行动。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重新梳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逐条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局党委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严格验收整改结果。不仅解决具体问题,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开展同类问题自查自纠,查找管理漏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地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有关人员,地区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支队(部门)负责人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共73人参加了反馈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