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三巡察组向乌苏市公安局党委 反馈巡察“回头看”情况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6年8月10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向乌苏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胡鹏出席向乌苏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乌苏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张实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地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许祥龙分别向张实和乌苏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张实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许祥龙同志在反馈时指出,自2024年巡察反馈以来,乌苏市公安局党委能够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履行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管党治警责任持续压实,打击犯罪效能全面提升。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巡察整改问题认领推进仍有不足,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查找根源存在一定短板;整改工作推进中个别问题还未全部落实到位,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分析研究不够深入;整改工作成效还需持续巩固,案件办理关键环节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仍需进一步深化,财务审核严谨性仍需加强。
许祥龙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责任,推进巡察整改持续走深走实;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加强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方面的运用。
胡鹏在会上强调,乌苏市公安局党委要坚决扛起政治使命、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深化标本兼治,以务实管用的行动举措抓实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整改质效,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跟踪问效,以刚性监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张实作表态发言,乌苏市公安局党委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从严从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地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乌苏市纪委监委、乌苏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乌苏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