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地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地委第六巡察组巡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对地区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2025年3月17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整改工作延伸拓展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巡察“回头看”反馈会结束后,及时通报反馈情况,严格按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4月20日召开地区民政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召开党组会议6次,专题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政治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坚持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负总责,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研判评估,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原因,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科室职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做到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三)细化工作任务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坚持动态跟踪督办,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推动民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整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攻坚研判,确保问题改到位。
二、紧紧聚焦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一是采取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动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形成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高质量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度,按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调整优化。
2.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一是全面梳理地县两级民政部门执法人员信息,建立地区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信息库,制定《塔城地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办法》,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邀请地区司法局业务骨干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培训1次。二是落实地区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通过下发通知、召开视频会等方式,督促额敏县、乌苏市、沙湾市加快办理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手续。目前,额敏县福顺泰康养老院和鑫立华养老院消防审验手续已办理完毕,沙湾市中心敬老院将院内老人妥善安置到消防达标的养老机构,沙湾市大泉乡祥和老年公寓进行停业整顿,乌苏市颐心园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消防检测。
3.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向地区益松堂医养院下发催缴通知书,地区益松堂医养院制定还款计划,于5月23日上缴2023年租赁费57.92万元。二是压实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对财务工作的认识,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更加规范。三是对涉及局机关的账务调整事项完成全面复查,逐一查找缺失材料,相关资料已补充齐备。
(二)关于统筹谋划推进工作方面
1.切实抓好自治区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工作。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重点工作的提示函》,指导县(市)加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工作,并规范开展服务。目前,80个乡镇(街道)均已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100%。二是指导和布克赛尔县、托里县等5个县(市)积极申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项目前期已完成。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296万元,启动实施托里县、和布克赛尔县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额敏县、乌苏市、沙湾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三是协调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对2014年以来,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摸排。
2.加快完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下发催办通知、召开视频调度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县(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已完成。
3.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安排地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0万元,为7个县(市)养老机构购置护理型床位500张。目前,全地区护理型床位占比已达到72.3%。二是制定出台《塔城地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奖补办法(试行)》,向7家已获得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评定奖补资金158万元。三是安排地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9万元对现运行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完成12家养老机构初评。
4.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地区民政局2025年安排地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0家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二是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力度,督促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4家社会组织已按时年检,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1家社会组织,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方面
加大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二是组织召开局务会进行研究,地区民政局与新疆齐甲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合同,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协议合同等事项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地区民政局党组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地区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地区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建立单位、科室、干部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将“巡察整改”等内容纳入三个清单。二是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9种处置方式、13种适用情形,坚持精准区分类型、因人因事区别对待、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同志及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督促相关人员提交整改落实报告。
2.加大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一是采取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二是深入分析民政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对地区儿童福利院主要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安排分管领导组成专班,对地区儿童福利院代签事项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情况报告。
(五)关于执行内控制度方面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督促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二是督促地区儿童福利院、地区社会福利院财务工作由副院长分管,地区社会福利院重新调配财务工作人员,并将老人零花钱支付至老人社保卡账户中。三是督促地区儿童福利院严格按照标准报销差旅费用。
2.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一是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附属工程已完工。二是地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已完成主体竣工验收及消防管网并联测试。塔城市第四中学消防管网有漏点,水压不足,无法为地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供水,地区民政局已申请消防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三是地区儿童福利院已按照招标代理合同实际金额,与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
3.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各职能科室和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规范职责范围内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对地区社会福利园区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到期,继续使用原物业公司进行服务未经党组会研究,未重新签订合同事宜进行复盘,认真查找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完成往来账务清理工作。一是督促地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业务知识,规范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二是地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聘请新疆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账目进行清理核销,并出具审计报告书。三是督促地区社会福利院和地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照有关要求,对涉及的8笔账务进行挂账处理。
(六)关于履行党建责任制方面
1.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一是报经地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成立地区民政局退休党支部,并设置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二是支部通过支委分工,明确组织委员负责退休干部党员的联络和服务,利用网络平台、上门送学等方式组织退休干部党员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党支部活动,组织退休干部党员讲党课。三是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在职党员与退休干部党员结对帮扶联系机制,定期联系、及时掌握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
2.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选派福利园区联合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分别参加地委组织部、地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二是依托政治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福利园区联合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3.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支委补选。一是依托政治学习、“三会一课”组织党总支和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换届人事安排,提前制定支部换届和补选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换届程序和补选流程,开展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换届和福利园区联合党支部补选工作,健全基层组织力量。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经过集中攻坚,塔城地区民政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地委要求和地区各族民政服务对象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地区民政局将坚定坚决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将巡察“回头看”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后续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人责任,倒排工期,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做到党组书记全面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相关科室直接抓,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推进地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68240,通信地址: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700。
中共塔城地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