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地区地震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5年1月3日至2月1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地区地震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15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地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立即部署整改落实
塔城地区地震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立即安排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地区地震局领导班子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真抓实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强化个人自学,认真开展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读书班学习,推进调查研究,同时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程序开展学习。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开展读书班学习1次。二是班子成员能够认真结合学习主题撰写发言材料,改进措施做到和查摆问题一一对应。
2.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重要指示精神。一是积极与自治区地震局沟通协调资金,于5月上旬对“新26泉观测站”地上部分和房屋进行改造,目前已改造完毕,数据已恢复正常并按时上报入库。“新25泉观测井”区域因今年雨水较多、河水水位较高,暂时无法进行维修改造,将于9月中下旬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完成改造。二是经自治区地震局专家沟通引荐,邀请四川省智敏地质勘探技术咨询公司协调落实监测设备,地磁监测设备于2025年5月到位,待安装技术人员到场后将及时在城西观测场安装。
(二)关于落实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方面
1.开展好地震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和防震演练。一是借助新媒体载体,推动科普方式多元化,借助塔城党建平台、塔城党建抖音账号推送地震科普视频2条、科普文章1篇,获得大量点赞好评和转发。运用政法委视联网平台,采取“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座,覆盖全地区乡镇安全干事、村队两委班子等基层干部群众2000余人。二是进一步拓宽地震科普知识宣传面,举办县(市)地震工作部门线上科普宣教培训,就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行培训,提升县(市)工作人员科普水平。三是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全地区142所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国旗下宣讲、科普讲座147次,组织应急演练203场次,召开主题班会2462次,受教育学生人数12万人,进一步筑牢校园地震安全防线。四是邀请自治区专家对县(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线上授课, 通过讲授防震减灾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联合组织召开“应急塔城·沙湾2025”抗震救灾实战化综合演练和地区地震防范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模拟不同背景、条件的地震演练,适时开展“双盲”演练。北五县(市)要每年开展一次地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加强地震防范应对工作。目前各县(市)制定地震应急处置、避险疏散等演练计划87场次,演练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五是指导各县(市)修订完善预案和地震应急演练脚本,细化实化应对方案和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大震发生后快速高效开展指挥协调、应急联动、力量调动、医疗救治、供气、供水、供暖等抢修保通、救援人员及装备和救灾物资调拨输送等抗震救灾工作。六是正在积极与地(县)卫健委沟通,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演练。
2.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一是6月上旬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执法检查,对沙湾市新建住宅小区项目、新建办公用房、人员密集场所共7个建设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执法检查。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每季度收集掌握地区内续建、新建重大工程信息,加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行政监管。为沙湾湘域星辰烟花项目、塔城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裕民县巴尔鲁克山西坡蓄水调节池工程、额敏县铁列克特水库工程提供地震安评咨询服务,从地震安评咨询到安评报告审定持续协调跟进,做好全过程监管服务。二是开展地震观测环境、监测设施保护执法检查,一、二季度组织开展了地下流体观测站、强震台、基本站、泥火山前兆观测站环境及设施保护执法检查4次,对台站周围环境情况、站内设施、安防设备、房屋建筑情况进行查看,未发现破坏观测环境及监测设施的情况。
3.强化群测群防队伍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观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每季度抽查观测员在岗情况、通讯畅通等情况,一、二季度抽查观测点位66人次,抽查情况较好。组织宏观观测员培训1次,覆盖7个县(市)宏观观测员66人、灾害信息员2088人及各县(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人员,对乌苏市不符合条件的观测员进行了更换。二是对地区66名宏观观测员与卡号深入核实,现已做到实际观测人员和观测员名单一致、观测人员与领取补助人员卡号一致。
(三)关于增强地震监测预报专业力量方面
1.配齐专业人才。一是截至2025年5月已招录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学历人员1名,全局具备相关学历、专业学习经历和地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已达6人以上。二是积极与自治区地震局对接,参加自治区地震局交流访问学者计划,派出一名干部赴自治区地震局跟班学习。三是与地区科技部门沟通,申报塔城地区科技计划指导性计划项目,现已在审核当中,预计8月前审核通过。
2.加强干部专业能力培养。一是2月邀请自治区专家对县(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线上授课, 通过讲授防震减灾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二是3月举办县(市)地震工作部门线上科普宣教培训,就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行培训,提升县(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科普水平。
(四)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方面
时刻关注安全防范。一是将液体危险化学品与16种固体化学品分区、分类存放,确保相互不接触,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管理,出入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完善出入库记录,做到化学品全过程监管。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深入推进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一是结合2025年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实干争先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任务,重新制定了《塔城地区地震局2025年度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及班子成员个性化岗位职责。今后每年将依据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差异化的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党建党廉等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二是多次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所有退休干部涉及兼职任职事宜,梳理掌握了3名退休人员兼职任职情况,将党中央、中组部相关文件规定精神通过电话、致函、当面送达等方式进行了告知,组织其进行学习并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尽快办理离职或脱离企业手续。及时与退休干部沟通,跟踪了解兼职任职信息,避免再次发生违规情况。目前3名涉及任职兼职退休干部已与企业脱钩或正在办理手续。
2.严格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一是对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未明确要求项目合同签订、验收、监督不得为同一人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做好制度执行落实,确保财务运行和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制度要求。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环节监管,所有合同均由单位法律审核人员审核把关,未再次出现项目合同签订、验收、监督为同一人的情况。
(六)关于推进党建工作方面
1.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与地委组织部进行了对接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后向地委组织部递交了报告,努力争取增加班子成员名额。
2.持续抓好机关党支部建设。一是5月初已启动党支部改选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党支部改选,新改选的党支部支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已报沙湾市机关工委审核,通过政审阶段。二是在改选工作中按程序向沙湾市机关工委和地区地震局党组打出请示,党支部改选情况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报告,由局党组进行审议,推荐新改选的支委会初步人选。三是为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党员干部4月到沙湾市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参观,“七一”前后组织党员赴石河子军垦博物馆参观,进一步增加党员活动日形式。
(七)关于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局党组认真担起整改工作领导责任,上半年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工作2次。二是通过塔城党建平台等平台推送地震科普视频、文章等内容,进一步拓宽了地震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加强了科普教育基地开放,主动对接学校师生、社区群众前来参观体验,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措施常抓不懈,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塔城地区地震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按照地委巡察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成果不断深化。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归纳巡察反馈的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制定“长久立”的机制,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巩固巡察成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抓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履行好防震减灾主责主业,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98725,通信地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4007。
中共塔城地区地震局党组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