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委第一巡察组向地区生态环境局 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5年7月16日,地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炯炳代表巡察组向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地委组织部副部长仲云霞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行署副专员斯坎旦·克尤木对地区生态环境局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成默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汇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炯炳指出,自上一轮巡察以来,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地区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发挥不够到位;二是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还有不足,督促企业改造升级落后生产工艺措施不力;三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力度不足,监管污水安全排放工作有缺失,河流污染治理有短板;四是监督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不够有力,土壤污染存在安全隐患;五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不到位,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强;六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七是履行党建责任制不到位,谋划推动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八是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推动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刘炯炳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环委会办公室相关协调机制,形成联防联治环保格局。二是提高督查质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多措并举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县(市)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队伍,全面提升环保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仲云霞在会上强调,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要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握好几个关键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坚持动真碰硬,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把严的基调贯穿到巡察整改全过程。
斯坎旦·克尤木要求,地区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整改好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强化成果运用,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将“当下改”与“长久立”贯通,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成默作表态发言,这次巡察是一次集中检验,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一定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对号入座,坚持领导带头、做好责任分解,对标对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地区生态环境局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将落实整改任务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转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地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地区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