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地委第九轮机动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18 13:32:04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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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1016日至1031日,地委机动巡察组对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1129日,地委巡察组向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部署压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

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地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地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根据反馈问题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实行销号管理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地区农业农村局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2025124日印发了《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地委机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上报地区纪委监委,抄送组织部、地委巡察办,下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一是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先后2召开调度会,就推进机动巡察高标准农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方案印发后,分管领导先后7次召开调度会,对各县(市)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安排。二是以每周1次的频率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各县(市)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并拟定以每季度1次的频率到各县(市)开展帮助指导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机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方面。

1.加强规划指导。一是地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县(市)储备项目,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6个粮食产能提升县(市)已向地区报送超长期国债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地区农业农村局邀请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及技术专家已完成超长期国债资金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二是目前自治区已向塔城地区4个县(市)下达建设任务共计11.97万亩,共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已开工,剩余1个项目待自治区下达资金后开工建设。

2.充分发挥“藏粮于地”作用。已督促各县(市)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种植粮食作物规定,引导各地守好粮食种植的重要阵地,确保“良田粮用”,同要求各县(市)确保完成粮食任务的前提下高标准农田优先种植粮食。

3.加强专项整治。一是自治区抽查塔城市、额敏县2023年百日行动查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2024年工程质量“回头看”行动实际摸查进度已达到100%,查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202411月中旬,地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等行业部门对各县(市)2019年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进行抽查。

4.完善制度机制。地区农业农村局已起草《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以及《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目前已征求各行业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然后报行署批准后印发,为农田建设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

(二)在“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及评审等工作职责”方面。

1.加强项目评审。针对评标、验收等不同环节,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各相关行业部门、地区农业农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业部门组建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借助各行业部门专家的专业力量,扎实开展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为项目质量把控等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项目设计。地区指导各县(市)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各县(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并且注重科学论证以及现场勘测环节,严格执“三上三下”原则,在广泛征求项目区村队、群众的意见后再进行项目设计,力求项目设计贴合实际需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方面。

1.强化日常监督。制定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调度表,以每周一次的频率进行项目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支付进度,并适时组织各县(市)进行视频会议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落实抽检责任。地区将持续督促各县(市)对已发现问题推进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履行责任,对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场材料应检尽检,确保现场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3.强化现场监督。一是地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指导服务工作方案》,通过服务指导切实提高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二是已督促各县(市)加强对项目监理单位的管理,要求项目监理单位严格按照“三控三管一协调”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召集各县(市)参建监理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强调监理职责,对发现问题的监理单位协助整改,针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理单位,拟纳入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名单。

(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工作”方面。

1.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地区农业农村局已起草《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征求各行业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报行署批示后印发,保障验收工作责任到位。二是地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11月中旬,组织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等相关行业部门,通过实地查看、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2.严格验收流程。督促各县(市)加强项目县级初验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开展验收,压实验收人员责任,谁验收谁负责,严肃追责问责。

(五)在“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资产移交和管护使用”方面。

1.压实管护责任。一是督促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对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及时完成项目资产移交工作。二是对未进行资产移交的项目加强管护力度,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已完成资产移交的项目,需协调项目接收单位落实管护责任。

2.明确管护范围。一是地区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各县(市)与相关村队签订管护协议,进一步强调管护工作重要性。二是要求各县(市)在项目实施完后,及时将项目资产全部移交村集体管理、管护,包括路、林、电、水利设施等。

3.完善制度保障。地区农业农村局已起草《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完善征求意见报行署批准后印发,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移交和建后管护流程、明确主体责任提供依据。

(六)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作风”方面。

1.坚持实事求是。针对2025年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各行业部门对项目设计内容进行评审,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合理性。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联合各行业部门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设计满足实际需要,满足群众利益诉求,杜绝出现项目建设盲目追“高大上”的情况出现。

2.关切群众诉求。地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实地勘测并充分征求项目区村队、农户意见建议后进行项目设计。

3.保障群众利益。已督促各县(市)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尤其是侵害群众利益事项。目前各县(市)对发现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七)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

1.规范议事流程。督促地区及各县(市)严格执行党组“三重一大”相关议事规则,对于重大事项,经各级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审慎决策之后下达正式批复,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严肃性,从源头上把控重大事项推进的规范性与合理性。

2.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各县(市)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完成资金全面梳理与核对工作,针对每笔工程款建立详细台账,明确欠付详情。实施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确保资金流向透明、规范,从制度层面保障资金安全与合理使用。

3.加强警示教育。一是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坚决杜绝违规谋取利益、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针对全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全面摸排调查工作,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深入了解谈话等方式重点排查公职人员违规开办企业的情况;局党组将持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谋取利益、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化、法制化高质量建设。

(一)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充分认识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压实整改责任,按照地委对巡察整改的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以严格的政治标准、质量标准、工作标准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地区以适时召开调度会、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强与各县(市)沟通频次,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督促县(市)每半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并针对整改方案中制定的措施及时报送印证资料。对时间较长的整改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把巡察整改变成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常态长效推进,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建章立制,建设有章可循。通过地委机动巡察,各县(市)建立、完善制度共15个,地区本级前期已起草《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并征求各行业部门、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意见建议,后期地委研究决定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班,起草1+1+N”制度,即一个工作指导意见,一个工作实施方案,N个工作机制、办法等,现已起草,并征求各行业部门意见建议,目前已按照各行业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毕,准备再次征求各行业部门意见建议,待再次完善,各行业部门无意见建议后,报地区研究审定后下发。

(三)举一反三,强化项目管理。对于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原因,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出现。一是针对各行业部门配合不紧密问题。目前已建立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专家库,由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塔城供电公司、地区农业农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业部门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家组成,借助各行业部门专家的专业力量,扎实开展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塔城地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项目评审以及今年5月开展的2023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均由以上行业部门安排具有专业水平的专家参与,为项目建设质量把控等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针对项目管理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问题。地委在523日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题会议中要求,各行业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专班,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知识,有效保障项目高质量建设。三是针对地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督促监理部门履行三控三管一协调职责,做好对施工方的监督,确保监理代表甲方履行好监管职责,保障工程进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施工质量向前推进。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针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估办法,按照参建企业项目实施情况评定信用等级,对信用差的单位拟纳入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名单,禁止参与塔城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72762;通信地址:塔城市六合创业大厦A208室(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政编码:834300

 

 

                                      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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