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乌苏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地委第九轮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18 13:29:59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点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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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91日至930日,地委第八巡察组对乌苏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125日,地委巡察组向乌苏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压实责任抓整改。坚决扛牢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对制定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一条措施一条措施讨论,反复修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持做到模范带头,班子成员认真履“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尽责,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到位。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常抓不懈,持续用力,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促推公安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的同时,坚持长效长治,不断完善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建设,务求把推进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建设执行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巡察整改以来,共修订完善制度16项,涵盖党的建设、财务管理、全警轮训等,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实现了整改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落实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公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方面

1.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思想方向。

一是党委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十九届四中、六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章节纳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先后3次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的形式学习习近平在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展开讨论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等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在2025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上进行了交流发言。结合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建立“枫桥式窗口”“枫桥式大队”评选机制,20253月中旬开“枫桥式”派出所轮训工作。同时分类建立侦办案件工作销号台账,逐级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警种、部门环环相扣的严打工作新体系。2024年以来侵财案件立案396起,破案245起,破案率上升至61.87%,较2023年侵财破案率提升18.35个百分点,较2021年侵财破案率提升23.3个百分点。

2.党委履行主责主业,高度重视办理质量。

一是强化案件办理。通过数字督察中心、每月法制检查、每两月“双月例会”通报、加大主责问责力度等方式,确保 行政(治安)案件如期结案。2025年以来,数字督察中心推送预警12起,通过核查无超期未结案件。“双月例会”通报先进单位2起,后进单位4个,通报整改执法突出问题9个。案管中心共检查刑事案件87起,行政案件159起,提醒问题23处,均已整改。二是强化涉案财物和嫌疑人随身物品管理。2025年以来,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出入库5188件,其中入库4672件,出库916件,均已交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集中保管。共对涉案财物随机抽查2次,抽查率达到30%,检查问题4个,均已整改完毕。三是补齐案件办理环节短板。2025年以来,共审核刑事案件89起,提出整改意见100余处,审核行政案件78起,提出整改意见30余处,组织民警参加案件旁听庭审活动2场次17人。共接受群众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起(在办)、刑事复议2起、维持1起、在办1起,无因执法过错造成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四是结合法律文书制作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开展执法专题培训6510人次,学习法律法规8场次500余人次,通过平台检查点评案件187起。五是强化案件审核。为全局执法单位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共62名,20251月以来,召开法制员例会2场次,评选出2024年度优秀法制员2名。

(二)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3.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一岗双责”汇报会1次、开展廉政约谈5人次、下发数字督察通报35期,下发专项通报3期,截至202412月开展6批次230名民警完成警示教育活动,组织30人前往乌苏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接受违纪人员现身说法,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次、传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3场次,召开新警见面会、谈话会3场次,开展家访活动10场次,队伍风险排查1次。

4.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筑牢队伍纪律防线

一是扎实做好如实受立案件工作。实体化运行接报案中心、基层接报案室,确保应接尽接、流转顺畅。今年以来,接处警警情1936起,回访372起警情,存在疑似未如实受立案23起,均已整改,共发布执法监督提醒22期,发现不如实受立警情和案件8起,督促办案单位整改1起,排除3起。二是强化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专题培训,每月联合法制部门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开展1轮次现场督察,对问题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三是强化历史积案存量办结。对2019-2023年期间立案1年以上未侦查办结的刑事案件制定工作台账,全面梳理未破积案线索,实施分管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针对2019-2023年未破的行政案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全面查找案件办理、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积案清理工作进行汇总,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强化吸毒人员管控。进一步规范吸了吸毒人员风险研判流程,完善风险研判记录。通过兄弟单位参观学习,明确各部分内容的填写要求和格式规范等方式,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力度。目前已召开2次专题学习会。

5.落实相关措施,规范辅警队伍管理。

通过开“局长信箱”、在公安机关办事大厅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截2025220日,局长邮箱已收到投诉和意见建议30条,均已回复并解决,全局各部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1次,开展轮训班6次,参训200余人,轮训淘汰1人,今年以来共招录42人,学历均在大专以上,较往年综合素质均有所提升。

6.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财务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乌苏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乌苏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已将两项制度纳入全局组织的集中学习提纲,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掌握,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三)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建设与推动公安工作有效融合”方面

7.严格规范干部队伍选人用人制度。

20241212日,1217日党委中心组2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乌苏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组织了1次的专题学习,同时以定期查阅支部手册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学习计划完整准确、过程真实有效、结果显著可见。

8.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

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流程,明确议题提出、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会议决策和会后执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了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通过查看党委会议记录本、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对“三重一大”决策进行监督,重点检查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策执行是否到位。

9. 抓实党员教育管理。

对长期抽调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转接。加强抽借调人员信息动态掌握,对党费收缴工作每月进行了梳理、调整,对2022年机关党支部党员登记情况进行如实登记, 202411月已对全局满足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内设机构进行了党支部的成立,目前党组织已做到各所队室全覆盖。

10.推动民主生活会制度质效提升。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会前专题学习,党委班子成员结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为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思想准备。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指导,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杜绝随意简化或省略民主生活会流程。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党委班子成员制定详细整改清单,同时通过定期对整改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方面

11.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到位。

一是成立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将党纪法规、财经纪律纳入2025年学习计划全面开展学习,同时通过向班子成员下发工作提示单,开展警示教育、法规学习,现场督察、数字督察等方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到位。目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日共组织学习5次、辅警培训班学习2次,开展现场和网上督察36期。

三、坚持长治长效,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公安工作有机结合,在维护安全稳定、保障高质量发展、锻造公安铁军上勇担重任、奋勇当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做法、提升工作质效上来,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2-8501761;通信地址:乌苏市信江路002号乌苏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833000;电子邮箱:859557570@qq.com

 

 

 

                                       中共乌苏市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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