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关于地委第九轮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4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塔城地区检察分院研究成立由分院党组书记任组长、检察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指定检务督察部(巡察办)承担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二)明确目标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以上率下抓整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召集分管部室深入分析研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做好整改。实施“台账式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分院党组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了巡察反馈整改情况。
(三)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抓住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4个,构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聚焦主题进行学习,巡察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严格审核把关学习方案。二是主要领导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言4次。三是中心组成员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交流研讨12次,认真撰写交流研讨材料。
2.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一是组织地市两级院观摩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制定案件评查计划,对全地区不捕不诉、诉判不一案件开展评查。二是制定《关于在专业分工指导的基础上强化分片联系指导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基层院疑难复杂案件4次6件。三是严格落实性侵案件请示报备制度,目前请示报备2次2件。
3.树牢检察为民理念。一是同塔城地区职业技术学院对接,聘任检察长为法治副校长,为该校教职工上法治课。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上法治课3次。二是为地区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职工讲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2024年对3453名入职教师进行入职查询,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三是与和田地区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召开案件会商会议。
(二)在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方面
4.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一是集中学习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要求,明确入额院领导办案范围。二是科学合理设置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轮案规则,负面清单案件未分案给院领导。三是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流程等环节主动监控,指导基层院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要求。
5.关于班子成员监督履职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填录培训班,对案卡填录要点进行培训,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二是加大对案卡日常监控,开展全面核查,确保2024年检察业务数据准确。三是修定《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检察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安全。
6.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与塔城地区公安局召开案件讨论会2次,讨论案件2件,推进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二是依法办理各类涉企监督案件11件,保护企业合法利益,1件立案监督案入选全国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三)在落实检察监督职能方面
7.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一是开展两项监督业务视频培训,为参训干警指明“两项监督”努力方向和科学路径。二是运用侦查监督活动模型筛选线索12条,成案1件。利用盗窃监督立撤案模型,筛选线索2条,推送至基层院并成案。2024年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4件,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2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29件。
8.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是将知识产权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新增领域案件办理纳入工作要点,塔城地区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案件1件。二是组建一体化办案团队,加大对知识产权、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线索摸排力度。三是开展公益诉讼4+11+N领域法律知识对外宣传,现场法律知识解答5次,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监督。
9.提高检察建议质效。一是认真学习检察建议相关规定,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文件纳入检委会学习范围,开展学习1次。二是对13份已结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评查,分析检察建议中存在的问题。三是12月以来,两级院制发检察建议89件,均按要求履行系统内审批程序,加强检察建议制发前的把关作用。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方面
10.扛牢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对县(市)人民检察院新任职党组书记、检察长谈话暂行办法(试行)》,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党组书记与县(市)检察院新任职党组书记、检察长谈话4人次,结合到基层院开展调研,与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谈话35人次。春节及民主生活会前与分院班子成员谈话10人次。分院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汇报1次。二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名干部。三是组织观看《反腐为了人民》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各类典型案例4次。
11.机关纪委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制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强化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抓好日常提醒教育,节前召开廉政提醒会议,开展廉政谈话72人次,廉政警示教育2次。三是对公务接待落实、公务用车各检查1次。
(五)在转变干部作风方面
12.强化派驻检察室履职。与海关缉私分局召开联席会,会签《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塔城海关缉私分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办法》,推进打击走私犯罪工作常态化。
13.加强作风建设。组织驾驶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地区检察分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驾驶人员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引导驾驶人员依规依法安全行车,文明行驶,用制度管人管事,分管领导与驾驶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次。
(六)在执行财经纪律、资金使用方面
14.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一是集体学习《中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程序,提升决策水平。二是对超过2万元的大额资金、大额资产等研究审议4次。三是对大额资金项目支出严格审核,规范建立项目支出档案。
15.规范执行采购程序。巡察反馈以来,分院对家政物业、餐厅食材采购、办公用品、维修耗材等各类后勤保障物资的定点采购企业,均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公开采购,办公室采购的商品物资,在“政采云”系统三方询价采购9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操作,确保采购工作全程留痕,合规合法。
16.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一是严格规范落实公务接待原则和流程,按照接待对象、人数、批次、标准接待,严控陪同人员,杜绝超标准接待。二是严格公务出差申请审批,合理安排出差人员,统筹安排公务用车。三是执行落实维修审批制度,对定点维修厂家在“政采云”系统招标采购,落实派出单制度,12月份以来维修车辆3次,开具派车单43次。
(七)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7.认真落实党建责任。一是研究修订《塔城地区检察分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方案》,各包联领导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同时对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不断提高人员素能水平。开展各类集中学习14次,支部学习14次,每周在内网发布《每周政治理论自学清单》。制定《塔城地区检察分院2025年培训计划》,坚持按需培训,已完成培训2期。三是召开塔城地区检察机关业务考试评析会,提出对策建议,促使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18.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面向“双一流高校”招录2名持有A证检察官助理岗位,目前已考察。向地委组织部报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岗位3名。研究确定高阶段检察官助理3名,不断优化检察官助理队伍结构。
(八)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9.持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一是分院召开检委会4次,均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保障委员会前阅卷,检委会程序进一步规范。二是组织检察人员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风险等级审核把关,建立防控清单57个。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地区检察分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做好整改,确保反馈的问题不反弹,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73640;通信地址:塔城地区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616室,邮政编码:834700;电子邮箱:181119134@qq.com。
中共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党组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