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地委政法委关于地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地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地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积极履行“一把手”责任。地委分管领导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在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务会等进行专题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亲自谋划部署、紧盯整改落实、带头攻坚破题,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高效的领导支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地委政法委成立落实地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分管领导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为副组长,各副书记和县级干部为成员,合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三是分解落实精准。严格对照整改时限,逐条逐项细化落实措施,对近期能够整改的,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分阶段细化任务安排,常态化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四是强化责任担当。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问题整改效果,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了《地委政法委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准则》等相关制度、方案、准则9个,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与政法维稳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地委“实干争先年”主题会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信访反映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抓实抓细抓好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二、紧盯整改任务,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开展1-2次集体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好的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政法委员全体会议,及时研究工作重点、工作难点,确保塔城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二)关于领导和管理政法机关作用发挥方面
3.强化统筹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加强对地区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力度,年内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持续规范政法单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行为;制定完善政治督察工作方案,把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作为工作重点,年内对地区政法单位政治督察全覆盖;严格落实列席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地区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
4.督查政法单位纪律作风方面。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十项任务清单等铁规禁令,严格政法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营造政法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设置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室、举报电话、举报箱等途径,畅通群众来访、举报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及时查处政法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行为,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均已办结;建立政法单位执法司法自查工作年度报送机制,督促各政法单位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三)关于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方面
5.发挥平安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评中的权重,视情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感等社会调查,并作为年度考评工作的重要依据,促进地区各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6.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以县(市)级为重点,统筹推进地、县(市)、乡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地区7个县(市)综治中心均已挂牌成立;对网格员录入数据进行巡查,对发现重复录入、内容空洞等信息,点对点指导,努力实现网格员采集录入信息要素齐全;提升服务基层工作质效,将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成为了解民情民意、矛盾纠纷化解、推动社会治安防控服务群众的平台。
(四)关于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
7.推动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塔城地区政法机关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实施意见》,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定期听取政法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督促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持续强化“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地区司法局畅通便捷高效的“法治惠企”渠道,律师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67件,开展法律宣讲31场,提升进企体检率,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车辆落户难、民警驾车不规范使用警笛、警灯等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并积极开展跟踪问效,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8.畅通民情表达渠道。通过设置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室、举报电话、举报箱等途径,畅通群众来访、举报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加强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宣传,通过组织“首席”参与行业活动、举办讲座、直播活动等方式,提高“首席”知晓率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机制,进一步畅通各县(市)、各行业部门电话、举报信箱等监督举报渠道。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9.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地委政法委员会定期听取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完善“第一种形态”告知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干部传达处理原因,并通过干部大会进行通报,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0.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主要负责人在年内主动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汇报一年至少2次;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紧密结合实际,在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精准查找确定廉政风险点,制订完善防范措施,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
11.严格财务列支审核。全面排查整改,对各项支出和采购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查,举一反三,确保支付流程合理、附件齐全;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支付流程,落实逐级审批、会议研究等要求,加强采购管理,按程序、按标准、按规定渠道实施采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派车用车、加油、维修维护登记,实现全流程监管;突出教育培训。强化对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支付及采购业务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六)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
12.发挥“塔城政法”公众号平台作用。组织开展政法宣传舆论工作专题调研,制定《政法宣传舆论工作2025年计划》《塔城政法工作对外宣传制度》《地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塔城政法”实施方案》,确保“塔城政法”稿件更有广度、更有深度;进一步丰富平台短视频内容,充分发挥塔城政法视频公众号宣传作用,及时跟进更新短视频频率,围绕依法办案、法治宣传、暖心警事等内容开展宣传,发布原创稿件54篇(其中地委政法委机关原创稿件13篇),转发稿件110篇,总阅读量达2.2万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七)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方面
13.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强化以案警示,抓住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每年7月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制定印发《地委政法委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准则》,进一步督促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加强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4.统筹谋划政法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司法权利运行,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加强专业化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锤炼精准打击本领,提高风险防控、群众工作、保障高质量发展、科技运用等方面能力。
(八)巡察反馈问题方面
15.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地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委务会内容,压紧压实各单位(部室)的整改责任。安排专人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对反馈的问题拟销号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并督促推动整改。
16.狠抓问题整改到位。严把审核支付关,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地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坚持一事一议、集体研究和经办人、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凡资料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支付;开展节前教育,组织全体干部,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自查,分管领导同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科室负责人同科室干部开展廉政谈话80余人;指导各科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融入各科室年度重点工作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有效落实。
三、突出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巡察整改成效巩固
一是持续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巡察整改“关键少数”,层层传达压力,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二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责任部门、承办科室的日常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持续严肃整改要求。坚持把严的工作基调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各方面、全过程,把巡察整改与单位重点工作融合推进,切实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273640;通信地址:创业孵化大厦,邮政编码:834700;电子邮箱:181119134@qq.com。
中共塔城地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