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额敏县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党委关于地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3年10月7日至11月2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党委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12月18日,地委巡察组向中共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严肃对待巡察组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对照地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26个具体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情况,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截至目前召开党委会39场次,理论学习中心组5场次,均按照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制度4个,3月5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2024年度中央1号文件;并组织第一季度乡村振兴专题学习,专题研讨、撰写学习心得,开展4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二是积极申报乡村振兴项目6个,经县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建设项目2个;通过升国旗宣讲、人居环境治理积极发动引导群众参与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旅游沿线民族特色民宿8个、生态农场3个、采摘园5个、特色餐吧2个等旅游服务产业18处,为农牧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紧密衔接。一是2024年10个村队开展国旗下宣讲13场次,覆盖群众4000余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积分制超市”作用;冬季鼓励居民家门口就业增收,依托滑雪场旅游资源实现就业11户;地区乡村振兴局推送3户有返贫风险的家庭已纳入“三类户”管理。组织各村队每月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精准摸排贫困户、低保户人员,认真分析研判,确保因纳尽纳。目前已开展4轮次摸排,有2户纳入监测户,2户纳入低保户。二是对鹅舍闲置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完善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广泛宣传,寻找有养殖经验者进行承包经营;乡政府组织果品加工厂经营方召开村企协商会议,目前已达成企业与村队签订订单协议5份,带动农牧民发展庭院经济;乡政府与项目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及项目施工单位积极对接,全力配合项目建设,全乡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按期完工。
3. 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全面细致研究制定本乡小麦种植计划,调整粮食结构,春小麦原种植任务1.64万亩,调整为0.8773万亩,目前已完成小麦种植任务;召开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各村队已完成所有粮食任务分配到户、到地块,全乡干部于3月1日至20日分批次下沉各村队2次共4天,针对粮食任务相关政策讲解、农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协助。二是经乡党委政府与承包方联系,将砖厂内电力设施、深水机井、深水泵1台、变压器2台、输水管等作价48万元,抵扣承包费,原承包合同终止,砖厂产权交回村队。目前,驿站宾馆产权归加依尔村所有。三是已对12路视频监控进行修复,常态化开展对辖区视频监控检查力度,对视频监控及时进行维修。并已经制定应急预案,日常监督检查5次,应急演练1次,做好宣传引导,督促各村队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辖区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 加强国有农牧场改制村队建设。2023年12月29日在原地区种羊场行政区划内成立野果林社区,通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风险评估、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及养老设施配建情况,制定成立野果林社区实施方案,目前所有申报材料已报县人民政府并积极推动。
(二)关于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问题方面
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是2023年12月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形成党委主体责任清单1份、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清单1份、纪委监督责任清单1份、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8份;建立领导班子岗位风险一览表9份、科室岗位风险一览表11份、个人岗位风险一览表共76份;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家庭助廉教育活动1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9份、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二是对2021年以来本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重新进行梳理,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场次,通报本乡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程序及“四项”活动的审核监督力度,加大移风易俗宣传,严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 扎实提升干部工作作风。一是成立由政府乡长担任组长的专班,组织乡林草站、农经站,对全乡草场、林地、耕地进行全面核查摸排,并已经完成建立分类台账;对6起未解决的纠纷进行科级领导包案对接,限时化解纠纷,并聘请法律工作者张小平为乡法律顾问,为司法调解提供法律保障,目前已全部调解完毕。二是结合党员干部包村联户和“四下基层”工作,制定《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落实包村联户工作八项措施》,建立52名机关干部联系515户群众台账,开展包村联户推进会和包村工作汇报会1次;新建村正在自筹资金解决安装自来水入户管道、水表安装等事宜。
3. 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采取干部入户宣讲,微信群、升国旗、农牧民夜校、村民大会等方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积分制管理,参与人数210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每周一和周五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乡机关干部、各村队村干部、党员、群众开展定期卫生整治共23次,清运垃圾310吨,开展清除扫雪18次。
4. 做好“三资”管理。一是布尔汗村、京什克苏村对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购买的52头生产母牛全部设置电子标识,明确资产归属,确保资产不流失。二是联合乡司法所及乡法律顾问对两个村的合同细节再次进行审核和明确,协调承包方与村队重新签订补充合同,避免风险。三是乡党委召开会议,明确责任领导、专项负责集体土地对外承包、培训学习,科学组织实施,监督村队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四个村队已经通过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土地发包2974亩。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年初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党建研究专题会议、举办2次党建工作月例会;选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吾吉牧·达娃同志担任察哈尔库热村党支部书记,规范党支部工作;同时,更新2024年度后备力量花名册,举办1期后备力量培训班,召开1次干部能力培训会;加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力度,目前13个党支部根据对已取得的“好”和未取得的“好”分类制定推进措施。
2. 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开展自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及基础党委工作进行认真排查1次,对于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确保基层组织生活严肃,程序严谨;乡党建办围绕“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四个合格党员”、三会一课、发展党员、三务公开等内容开展1次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乡党建办对各村队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2次,确保基层组织生活工作规范严肃、符合要求。
3. 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2024年3月4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额敏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条例规定,并严格按照《额敏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1. 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对2018年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行再梳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进行任务分解,对乡党委及各村队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研究1次,结合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促,截至目前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导2场次,督导各科室3个、卫生院党支部1个、村队党支部6个;针对2023年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等重点环节,对地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场次、听取各科室、各村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1场次,上会研究2021年村队换届选举财务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1场次。
三、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各方面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276892444;通信地址:额敏县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834614;电子邮箱:404986450@qq.com。
中共霍吉尔特蒙古民族乡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