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 关于地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8月12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10日,地委巡察组向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地委巡察组反馈后,党总支及时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二、落实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切实开展“回头看”再学习,利用职工每月集中理论学习日、主题教育“读书班”,党总支班子组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将学习国家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妇女儿童与健康的目标策略、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细则内容纳入专题培训,利用周三业务例会开展2次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细则培训。建立由医务科牵头,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10大功能组,建立二级妇幼保健评审工作推进微信群,下发10类工作细则,明确负责人和小组秘书,完善科室建章立制,启动创建工作。三是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班子成员组织召开2次专题住院业务推进会议,分析梳理制约住院部业务恢复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返聘儿科专家,援疆乳腺专家作用,以儿科、乳腺科为突破收治住院病人,截至目前已收住院21人。四是建立住院业务激励机制,加快收治乳腺科、儿科、妇科、中医科、内科住院病人,统筹抓好中心辖区群体保健工作,持续推进妇女保健部内乳腺防治、两癌筛查妇女病防治、产后康复、儿童康复等相关特色保健学科建设。五是启动2023年妇幼机构绩效考核专项部署会,对2023年妇幼机构绩效考核中56个指标定人负责,进行逐一对照,目前利用晨会和业务例会汇报进展情况, 以“抓”为首通过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添措施等整体有序提升分值。
2.指导服务地区妇幼健康上水平上台阶。一是利用双月院长例会、妇幼健康云平台开展每季度线上儿童健康监测、半年线下实地督导,对各县(市)5岁以下儿童健康监测月报表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反馈,切实提高辖区儿童健康管理指导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新生儿救治中心督导、指导力度,加强县(市)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各县(市)对急危重症孕产妇个案进行规范管理,有效遏制先天梅毒儿发病率上升趋势。2023年先天梅毒发病率29.97/10万,低于国家≤50/10万指标数。三是与塔城地区卫健委,塔城地、市妇联对接,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队、进学校”送健康活动,重点为流动人口、弱势群体及三年未做过筛查的妇女重点摸底,集中做好筛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进社区6次,进村队8次,进企业、单位4次进行两癌筛查知识宣教及开展“两癌”筛查工作。四是提升地区本级的孕前检查管理服务能力,组织对各县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监管和培训。在乌苏市举办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培训班中加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培训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相关政策要求。五是督促各县(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情况,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系统里不定期检查各县(市)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及时评估告知、随访服务等工作,提高各县(市)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2023年目标人群1430对,截至2023年10月31日1508对,完成率105%。
3.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制定创建规划,细化科室创建措施,加强学科建设、人才储备,力争在2024年底前能达到自查自评阶段,2025年前力争达到申报创建要求。二是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医疗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对老化设备进行检查,针对设备部件老化、损坏严重、无法维修、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设备,进行申请资产报废处置。目前报废19台仪器设备,建立了报废清单。对未定期校验的仪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协议,每年针对相关医疗仪器进行定期校验工作,确保检验数据及医疗设备数据的精准性,目前已对13台需要校验的仪器完成了校验工作,建立了校验台账。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针对医院信息系统缺失部分列为中心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初设方案已上报。四是进一步完善HIS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对缴费信息系统进行重新调整测试1次,避免患者就诊过程中繁琐的操作手续,加强监管。
4.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执行标准医疗文书,专题召开病历质量控制学习培训1次,对住院病历进行自查质控,严格病历书写规范,目前对中心15名医师进行了病历书写评比。二是加强住院部医护人员工作职责和核心制度落实,规范医护人员诊疗行为,建立病历管理定期质控长效机制,成立了病案管理委员会,实行专人管理质控。三是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针对在手卫生监测中不合格的医护人员,落实到科室,由科主任一对一的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手卫生操作的培训。四是针对质控管理脱节问题,合理安排科室负责人AB岗加入检验信息交流群,持续关注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标本检测数据比对工作消息,防止发生漏报、漏申请的情况。
(二)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发通知,排查各科室负责人风险点进行上报。目前19个科室已完成层层审核。班子成员由党总支书记审核,科室按照分管工作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二是对党廉办负责人进行培训,认真梳理整改计划、廉政谈话内容雷同的问题,举一反三。
2.监督管理更有效。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监管。组织召开1次医保资金使用专项培训会,落实医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财务管理更规范。组织财务科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对2023年以后的账务进行收入科目明细化,设置挂号收入、化验收入、药品收入、床位收入等明细科目。
(三)关于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议事规则》,到卫健党工委学习培训,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做到逐人逐项表决。二是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召开2023年度职工代表大会,并建立长效机制。
2.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成立中心退休党支部,设置支委3名,其中,支部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二是组织在职党支部及退休党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三是制定党员五年发展规划,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五年发展党员10名左右,平均每年发展2名左右。四是积极发挥党支部各党小组作用和“1+1+1”党员包联群众工作机制。党小组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研究发展党员工作。负责“1+1+1”党员包联群众工作的支委委员再次细化包联工作。
3.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更合理。一是向地区卫健委党组提交《关于调整动议科级干部的请示》,拟考察副科级干部职务9人,分2批次进行任免。二是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在制定《塔城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结对帮带方案》,依托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自身学科内、领域内的先进专业技术,通过技术指导、现场授课、工作交流、课题研究等方式,传授领域内先进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科学方法,为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培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师带徒”活动中明确援疆专业技术人才和结对对象的职责和预期目标。援疆专业技术人才每季度向中心报告一次“师带徒”活动进展情况,中心每半年自行组织一次阶段性考核评估。三是2023年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有7人报考中级职称,均在等待新疆分数线公示,5人参加初级考试,2人通过正在办理初级证书,作为今后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后备力量。
三、持续推动整改,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下一步,中心党总支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扎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222245;通信地址:塔城市华宝路1巷1号,邮政编码:834700;电子邮箱:tc6222245@163.com。
